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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國際民俗藝術季logo、吉祥物、宣傳語征集公告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5960     更新時間:2024-07-31    截止日期:2024-08-10
  深圳國際民俗藝術季旨在聯動世界各國民間藝術團體,開展豐富多元的民俗藝術交流,打造演、研、展、游、購、娛于一體的國際民俗藝術交流平臺,多元傳播國際民俗藝術,帶動文旅產業(yè)發(fā)展,打造一場集觀賞性、互動性、教育性于一體的國際文化交流盛宴。以龍崗舉辦,深圳表達,來打造“深圳對話世界”的文化窗口,進一步擦亮“文化深圳”的城市名片。
  為營造濃郁的藝術季氛圍,持續(xù)提升藝術季品牌知名度和國際影響力,充分展現“深圳對話世界”的國際視野,開展豐富多元的民俗藝術交流,激發(fā)廣大群眾參與熱情,努力把藝術季打造成國際文化交流盛會,藝術季組委會決定面向全社會征集大賽LOGO、吉祥物及宣傳語,具體要求如下:
  Part 01
  一|征集目的
  通過LOGO、吉祥物及宣傳語征集活動,著力塑造“深圳國際民俗藝術季”活動形象,大力提升活動知名度和影響力,切實做好“深圳國際民俗藝術季”的預熱宣傳和氛圍營造。
  Part 02
  二|征集內容
  深圳國際民俗藝術季活動LOGO
  深圳國際民俗藝術季活動宣傳語
  深圳國際民俗藝術季活動吉祥物
  Part 03
  三|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8月10日,逾期無效
  Part 04
  四|征集范圍
  面向全社會個人、組織、單位、社會團體征集。
  Part 05
  五|設計要求
  (一)
  LOGO設計征集要求
  1.設計作品應圍繞“深圳對話世界”主題,突出國際民俗藝術大交流,主題鮮明、便于識別、寓意深刻、構思巧妙。
  2.設計作品場景化應用設計延展應兼具充足的視覺沖擊力和藝術感染力,在任何顏色、材質、大小、平面或立體、靜態(tài)或動態(tài)的載體中體現時,均不影響整體視覺美感和表現力,適合傳統(tǒng)媒體及新媒體傳播、推廣的要求,在實際應用中有良好的視覺效果。
  3.參選作品應為彩色效果圖,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存儲格式為JPG/PNG/JPEG,色彩模式設置為RGB,同時提交Photoshop/AI等設計文件,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入選后提供矢量圖形源文件及所用字體(如AI、PSD格式文件)。同時提交Logo創(chuàng)意說明文檔。請勿在圖片內添加任何與表達內容無關的文字,包括署名。
  (二)
  吉祥物設計征集要求
  1.藝術季吉祥物設計應體現“深圳對話世界”的主題,突出國際民俗藝術大交流。
  2.作品須內涵豐富、形象生動,具有時代氣息和想象空間,有較強的藝術性和延展性,便于推廣傳播和后期制作。
  3.作品應包含中英文名稱,名稱得體、朗朗上口,同時須提供清晰的作品效果圖及簡要的設計創(chuàng)意說明。
  4.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且未曾公開發(fā)表。如有抄襲等侵權行為投稿人承擔一切責任。
  (三)
  宣傳語征集要求
  1.生動有趣、簡潔明了、朗朗上口,易于記憶、普及。
  2.體現“深圳國際民俗藝術季”活動意義,適合在各類媒體發(fā)布、應用、宣傳。
  3.字數合理,原則上不超過20字。
  4.圍繞創(chuàng)作理念附簡要文字說明。
  Part 06
  六|投稿方式
  1.投稿者請將作品電子版投送至郵箱szqwxh@126.com,郵件名稱命名為“深圳國際民俗藝術季”+征集類別(logo設計/宣傳語/吉祥物設計)”,聯系電話:0755-83616338羅曉琦;
  2.參賽者一律提交電子版作品,必須附上姓名,身份證復印件,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標明所有合作者姓名。若是單位參選,請同時提供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并加蓋公章)掃描件;
  3.電子郵件投稿以發(fā)件時間為準,過期視為無效方案,所有投稿方案,無論獲獎與否,主辦方均不退稿。
  Part 07
  七|獎項設置
  (一)
  LOGO設計
  1.金獎作品1件,獎勵人民幣5000元;
  2.創(chuàng)意獎作品2件,獎勵人民幣500元/件。
  (二)
  吉祥物設計
  1.金獎作品1件,獎勵人民幣5000元;
  2.創(chuàng)意獎作品2件,獎勵人民幣600元/件。
  (三)
  宣傳語
  1.金獎作品1件,獎勵人民幣1000元;
  2.創(chuàng)意獎作品2件,獎勵人民幣300元/件。
  Part 08
  八|特別聲明
  1.金獎作品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等(署名權除外)歸屬主辦方,主辦方有權對金獎作品的修改作出建議,作品的設計單位或個人應按主辦方的要求完成logo、吉祥物修改完善工作,并為后續(xù)logo、吉祥物的場景應用提供技術支持;
  2.投稿作品應為原創(chuàng),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未在國家商標局注冊過,未侵犯他人著作權、設計專利以及受知識產權法保護的其他文體、圖像;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權引起訴訟由設計者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3.投稿作品如若獲金獎,投稿者不得再轉讓第三方或用于產品開發(fā)。
  4.設計作品一經采用,所有權、修改權和使用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設計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該設計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使用權、發(fā)布權以及對設計作品進行修改、組合、應用等權利,否則構成侵權,主辦單位保留依法追究設計者法律責任的權利。
  (注: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深圳國際民俗藝術季組委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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