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文旅”黨建品牌LOGO
有獎征集開始啦!
你眼中的“陽光文旅”是怎樣的?
如果讓你來設計,
你會如何體現(xiàn)青島元素?
不管是個人、單位、組織和社會團體,
只要你有想法,盡管來試試!
歡迎帶著想象力入場,
秀出你的奇思妙想!
青島市文化和旅游局面向社會公開征集“陽光文旅”黨建品牌標識(LOGO),此次LOGO征集時間為即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個人、單位、組織和社會團體均可參加。青島市文化和旅游局黨建品牌標識(LOGO)標準名稱為:陽光文旅。品牌釋義:一是要發(fā)揮好文化旅游的朝陽產業(yè)特質,提升文旅產業(yè)在全市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貢獻度;二是要以飽滿的熱情,為市民、游客、文旅企業(yè)奉上如暖陽般溫暖周到的服務;三是要打造公平、誠信、有序的陽光文旅市場,以開放的姿態(tài)廣泛接受市民游客和企業(yè)的監(jiān)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LOGO設計必須緊密貼合“陽光文旅”的理念內涵,應具有較強的視覺感染力,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宣傳,主題鮮明、時代感強。應當具備較強的應用性,適合室外室內各種場景,在旗幟、標牌和載體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質制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視覺傳播效果。應征作品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得與其他品牌、標識、商標雷同或相似,且尚未被注冊。應征作品數(shù)量不限,作品要有設計說明,包含設計思路、理念和含義,說明字數(shù)控制在300字以內。
將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組織對征集作品進行評選,最終評選出中選作品1個,獎金5000元,并頒發(fā)證書;入圍作品5個,每個獎金500元,并頒發(fā)獲獎證書。獲獎作品將在文旅宣傳媒體矩陣上進行發(fā)布。
投稿應征作品須為創(chuàng)作者原創(chuàng),創(chuàng)作者應確認擁有作品的著作權。投稿應征者須保證應征作品未曾投入商業(yè)使用、未對外公布、未參加過其他征集活動或大賽以及未侵犯他方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本次活動評選出的獲獎作品將被視為應征投稿者受征集單位委托創(chuàng)作的作品,該作品的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完全歸征集單位所有。創(chuàng)作者不得再使用該作品。征集單位享有對LOGO進行再修改、展示、出版、宣傳等權益。應征投稿者一經報名,均視為已確認并遵守本公告的各項規(guī)定,認可并同意知識產權條款。
投稿郵箱:
qdwljjgdw@qd.shandong.cn
聯(lián)系人:
王先生0532-85812013
請注明投稿人的姓名、聯(lián)系電話,并在郵件主題請注明“陽光文旅”黨建品牌LOGO征集。應征作品以電子郵件的收件時間為準,征集截止時間后所送達作品均不具有評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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