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新中國成立75周年,也是克州建州70周年,為全面展示阿克陶壯麗的自然風光、豐富的生態(tài)資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蘊,充分彰顯阿克陶精神、傳播阿克陶形象,大力提升阿克陶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現(xiàn)決定面向全社會征集阿克陶縣城市形象LOGO,具體征集事項公告如下。
一、承辦單位
中共阿克陶縣委員會宣傳部、阿克陶縣文學藝術界聯(lián)合會、阿克陶縣新聞宣傳中心
二、征集內(nèi)容
阿克陶縣城市形象LOGO
三、征集時間
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
四、征集范圍
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專業(yè)機構(gòu)、單位和個人均可參加。
五、征集要求
1.充分反映阿克陶縣地域特色和歷史文化內(nèi)涵,主題突出、通俗易懂、特色鮮明,具有獨創(chuàng)性、藝術性與視覺感染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主流價值,不得與其他同類項目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冊,不得使用AI制作。
2.城市形象LOGO應易于識別,圖形符號應用性強,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適合在平面媒體、網(wǎng)絡媒體、電視熒屏、畫冊、宣傳品、徽章等多種載體、媒介和場景傳播使用。
3.城市形象LOGO應用彩色圖形設計,構(gòu)圖創(chuàng)意獨特,圖案清晰流暢,明顯區(qū)別于其他同類城市形象的標識標志,視覺沖擊力強,色彩鮮明大方。
4.作品以JPG格式提交,提供尺幅為A4標準大小,并提供成品圖及相關矢量圖形源文件(Ps、CorelDARW等圖形制作軟件),并確保字體、圖形等無版權糾紛。作品本身還需附500字左右的文字創(chuàng)意說明,簡述其創(chuàng)意構(gòu)思及象征意義。版面不得出現(xiàn)作者姓名或任何有關作者身份的圖標等。
5.網(wǎng)絡及光盤、U盤報送均可,作品文件名處注明“阿克陶縣城市形象LOGO征集活動+作者姓名(或機構(gòu)/單位名稱)+聯(lián)系電話”,同時提供作品相關資料電子版、紙質(zhì)版(見附件1、附件2)。
投稿郵箱:572623103@qq.com,郵寄地址:新疆阿克陶縣委宣傳部(郵政編碼845550),聯(lián)系電話:0908-5722515。
六、作品評選
1.阿克陶縣將成立專門組織,負責對征集作品進行收集,整理并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及作品的評選、審定。
2.對參加本次活動入圍作品和終選確定作品(獎品獎金不重復發(fā)放),并在相關媒體予以公示。
七、聲明事項
1.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投稿人在參評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自理,所有應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請自留底稿。
2.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受中國相關法律保護,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且保證完整性、獨立性,保證完全原創(chuàng),無抄襲仿冒等侵權行為,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任何權利,無在先使用行為,不能是已經(jīng)投入市場銷售的作品。凡違反上述要求,如有發(fā)生將取消資格,如已發(fā)放獎金將原額追回,由此引發(fā)的糾紛,其法律和民事責任均由應征者承擔,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所有獲獎作品,除署名權之外的一切知識產(chǎn)權(包括但不限于標識設計圖稿和設計說明的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即歸活動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對獲獎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以及進行著作權登記等活動,有權要求應征者將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辦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未經(jīng)主辦方同意,入選團體、單位或個人不得將應征作品自行使用或轉(zhuǎn)讓第三方,若有發(fā)生將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4.應征作品在評選結(jié)果公布前不得重復參加其他相關評選活動、不得用于任何商業(yè)用途,作品因重復投稿發(fā)生的糾紛,由該作品投稿者承擔法律責任。
5.以單位、團體、組織等名義應征的獲獎者,獎金由第一創(chuàng)作者或機構(gòu)法定代表人代領,具體分配自行協(xié)商解決。
6.凡應征的作者,均視為充分知曉并自愿接受和遵守以上各項規(guī)定與要求。
7.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附件1:阿克陶縣城市形象LOGO征集活動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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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應征作品創(chuàng)作者著作權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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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克陶縣委員會宣傳部
2024年5月25日
來源:中共阿克陶縣委員會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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