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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州市融媒體中心關于形象標識(LOGO)征集的公告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9260     更新時間:2024-04-02    截止日期:2024-04-30

為展現(xiàn)賀州市融媒體中心與時俱進的全新形象與獨特魅力,提升市級主流媒體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現(xiàn)面向社會征集賀州市融媒體中心形象標識(LOGO),具體內容如下:

一、征集時間

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超過截止時間將不再接收。

二、征集對象

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個人和組織均可參加。

三、設計要求

1.作品要主旨突出、創(chuàng)意新穎、寓意深刻,突出賀州市融媒體中心的特點,體現(xiàn)賀州獨特的地域特色、歷史文化內涵、生態(tài)文明氣息和人文精神,符合時代特征和媒體傳播視覺效果,能通過LOGO傳遞全媒體傳播理念與精神內核。

2.構圖簡潔、個性鮮明,色彩明快、時尚美觀,構思巧妙、寓意深刻,富有美感、動感和時代感,具有較強的現(xiàn)代設計理念和視覺沖擊力,便于識別、傳播和推廣。LOGO需包含造型、“賀州市融媒體中心”中文字樣和英文字樣。

3.能夠適用于電視屏幕、采訪車、采訪設備、服裝、單位標牌、徽章、印刷品等,以及賀州市融媒體中心及今后文化傳媒集團其他衍生品。

4.LOGO必須為原創(chuàng)、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且未被注冊,設計者必須是作品的合法擁有者,具有獨立知識產(chǎn)權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凡涉及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均由投稿人承擔一切后果。

四、投稿方式

1.投稿內容包括:報名表、作品原創(chuàng)承諾書及作品電子版。

圖片

掃描二維碼下載賀州市融媒體中心形象標識設計征集報名表

圖片

掃描二維碼下載賀州市融媒體中心形象標識設計征集作品原創(chuàng)承諾書

2.作品電子版需提交全套電子版。設計者保留高精度的設計原圖(如:AI、CDR、PSD、3DMAX),以便選中后提供給主辦方。

3.投稿作品請附500字以內的設計理念及創(chuàng)意說明,注明作者姓名、聯(lián)系電話及詳細通訊地址和郵編。

4.應征作品投遞至: gxhzrb@163.com,郵件的標題為:賀州市融媒體中心標識征集+個人姓名/單位名稱。

5.聯(lián)系人:姜世鋒,聯(lián)系電話:

五、評選及獎勵辦法

1.標識征集時間截止后,主辦方將組織評審專家對征集作品進行評選,評選出5件入圍作品。

2.入圍作品每件給予1000元獎勵,采用作品給予5000元獎勵,不重復獎勵。評選結果將在賀州市融媒體中心所屬各宣傳平臺公布。

六、征集說明

1.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所有來稿一律不予退還,應征方案相同的,以提交時間最早者為準。創(chuàng)作者請自留底稿,以備查證。未入選作品作者可自行處理。

2.應征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序良俗要求,無不良引申含義或容易引起歧義的部分,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如有侵犯他人名稱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chǎn)權,因標識相同或者類似等發(fā)生法律糾紛,均由投稿人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3.入圍作品的知識產(chǎn)權全部歸主辦方所有,凡投稿均被視為認可本約定。主辦方享有永久免費使用入圍作品進行各種形式宣傳(包括電視屏幕、新媒體、報紙、展覽、出版物、宣傳品、媒體、網(wǎng)絡等),及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再創(chuàng)作、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同時享有對入圍作品衍生產(chǎn)品制作的權利,不再另付報酬。獎金即為著作權轉讓費,參評作品作者不得提出其他任何報酬要求,獎金個人所得稅均由入圍者承擔。

4.獲獎者不得再轉讓第三方或用于產(chǎn)品開發(fā),否則由此引發(fā)的一切法律糾紛,由投稿者自行負責。

5.凡向主辦方投稿者,均被視為認可本公告所有條款。主辦方擁有賀州市融媒體中心形象標識設計及其作品的最終決定權,對本次征集活動擁有最終解釋權。

賀州市融媒體中心

2024年4月1日

https://mp.weixin.qq.com/s/57ytEKxxNweN1oEgFxnT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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