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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婦女兒童發(fā)展中心有獎征集形象標識(LOGO)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7807     更新時間:2024-03-08    截止日期:2024-04-05
  一、活動主題
  婦女兒童發(fā)展中心形象標識(LOGO)征集
  二、活動背景及目的
  柳州市婦女兒童發(fā)展中心(原柳州市兒童少年活動中心)于2019年7月正式更名,是柳州市婦女聯(lián)合會管理的正科級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為更貼切中心更名后的形象,提升中心形象辨識度,加大中心宣傳力度,中心擬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形象標識(LOGO)。
  三、活動時間
  征集時間: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4月5日
  評選時間: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30日
  四、征集范圍
  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任何個人和團體均可參加?
  五、征集要求
  1.主題鮮明。logo應突出“服務婦女、服務兒童、服務家庭”的宗旨,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能體現(xiàn)出中心的核心價值觀和使命感。
  2.創(chuàng)意獨特。能夠以獨特的創(chuàng)意和想象力,將中心的特點和特色融入logo設計中。
  3.色彩鮮明。logo的色彩應鮮艷明亮,能夠吸引人們的目光,同時與我們的單位形象相契合,辨識度強,便于制作推廣。
  4.logo設計作品投稿者應提供電子文稿一份,logo需具有強烈的可辨性,便于放大縮小,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制作,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顯示。
  5.投稿以JPG格式電子版提交,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尺寸),并提供源文件、矢量圖(如PSD格式文件)等,并附設計說明及創(chuàng)意闡述(500字以內)。
  6.作品要新近原創(chuàng),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進行發(fā)表或展出,并附有詳細的設計創(chuàng)意說明及原創(chuàng)承諾書,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得抄襲其他已公開發(fā)表的作品或注冊商標,在評選結果未公示前不得將作品另投。
  六、評選辦法
  1.作品由柳州市婦女兒童發(fā)展中心統(tǒng)一組織專業(yè)評審團對參選作品進行評審,如無符合中心使用標準的作品可不采用。
  2.獎項設置:“柳州市婦女兒童發(fā)展中心”形象標識(LOGO)設立采用獎1個,最終決定采用的作品,中心向設計者一次性支付獎金3000元(稅后),此后該作品的所有權和知識產權等均歸我中心享有。以團體名義應征的獲獎者,獎金由第一創(chuàng)作者、機構法定代表人代領,具體分配自行協(xié)商解決。
  七、投稿方式
  應征者將設計作品、聯(lián)系方式(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手機號等)發(fā)送至電子郵箱:664769537@qq.com,并在郵件主題注明“柳州市婦女兒童發(fā)展中心形象標識(Logo)征集”字樣。
  八、相關說明
  1.作品一經采用,版權、著作權等歸中心所有,中心有權對采用作品進行修改,設計者有義務根據(jù)有關意見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詳細的設計說明方案。
  2.參選的設計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共道德習俗。凡涉及抄襲、借用等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參評資格,如獎金已兌現(xiàn),須追回獎金。作品若發(fā)生版權或其他法律糾紛,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擔一切法律后果,與征集單位無關。
  3.如不同投稿人所提交作品出現(xiàn)重復,則按照時間順序,以最先提交作品的作者為準,如同一投稿人重復提交相同作品,則按照時間順序,以最后一稿為準。
  4.本次征集活動采用作品除作品署名權歸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識產權歸中心所有。一經采用后中心有權對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并不再支付給作者任何費用。參加活動即視為同意此項要求。
  5.所有投稿人所提交的作品中心均不予以退還。
  柳州市婦女兒童發(fā)展中心
  2024年2月28日

  (聯(lián)系人及電話:黎崇0772-280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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