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鶴壁市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大力弘揚兒童友好理念,不斷提升鶴壁市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知曉度和影響力,現(xiàn)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鶴壁市兒童友好城市Logo、卡通形象大使等主題宣傳作品??炜靵韰⑴c吧!
活動組織
主辦單位: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公室、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協(xié)辦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教育體育局、團市委、市婦聯(lián)、鶴壁日報社、市廣播電視臺
征集內容
鶴壁市兒童友好城市Logo、卡通形象大使
征集對象
面向全社會范圍征集,個人、組織、單位、社會團體均可參加,鼓勵全市兒童和兒童所在家庭積極參與。應征者可選擇參與征集活動的一項或多項,同一作者單項投稿作品限2個以內。
征集時間
1月19日至4月18日(以作品提交到郵箱時間為準,逾期將不作為投稿作品予以評選)
作品要求
(一)鶴壁市兒童友好城市Logo
1.應征作品應以圖形為主,圍繞兒童友好理念,體現(xiàn)鶴壁市城市特色和文化底蘊,彰顯城市精神,突出城市活力;要求設計新穎活潑、充滿童趣、標志性強、色彩和諧、辨識度高,具有較強的視覺感染力和整體美感。
2.作品要易于宣傳推廣和記憶識別,適用于各類宣傳載體的推廣運用,如兒童活動場所、宣傳推介專題片、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種載體,及各類常用平面、立體、電子媒介等傳播使用和再創(chuàng)作,滿足各種材質制作(印制)需求。
3.作品應為彩色電子版,導出格式為JPG或PNG,尺寸為A4,色彩模式為CMYK,分辨率不小于300像素,單張圖片大小不小于3M。作品應標注顏色色值。
4.投稿者提交電子文件時需附300字以內的簡短文字闡述創(chuàng)意來源和LOGO寓意,包括設計思路、理念和含義等。
(二)鶴壁市兒童友好城市卡通形象大使
1.應征作品應突出“兒童優(yōu)先”“兒童友好”理念,符合鶴壁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的功能定位及體現(xiàn)鶴壁城市定位特征。
2.作品應為卡通形象,創(chuàng)意鮮活,造型簡潔,形象可愛,具有擬人化特征、躍動感和鮮明的象征意義、親和力,容易為廣大群眾特別是兒童所接受和喜愛,易于識別和記憶,積極健康,能傳遞正能量。
3.作品要體現(xiàn)廣泛適用性,能以不同的比例和尺寸清晰顯示,適用于平面、立體、電子媒介等多種載體和場合,并能滿足文化衍生的印刷品、宣傳品等各種材質制作需要。
4.作品應包括卡通形象的三視圖(正面圖、側面圖、背面圖),及三個或三個以上能表現(xiàn)該卡通形象特色的動作或表情等。作品應標注卡通形象比例(身高、頭身比例等)及顏色色值。作品應為彩色電子版,導出格式為JPG或PNG,尺寸為A4,色彩模式為RGB,分辨率不小于300像素,單張圖片大小不小于3M。
5.投稿者提交電子文件時需配有不超過500字的文字說明,主要闡述設計思路、理念、含義和卡通形象取名寓意等內容。
評選方式
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協(xié)辦單位、相關領域專家及兒童代表組成。經專家初審、網(wǎng)絡投票復評評選產生優(yōu)秀作品,各設最佳創(chuàng)意獎1個,最佳人氣獎3個,入圍獎5個,獲獎者將獲得證書和物質獎勵,評審結果將通過相關媒體向社會公布。
投稿方式
本次參賽作品、作品登記表及承諾書可通過發(fā)送電子郵件形式提交,電子郵件標題須注明“鶴壁兒童友好城市+征集類別(LOGO/卡通形象大使)+作者姓名(或機構名稱)+聯(lián)系電話”。
注意事項
1.所有參選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參選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合法權利,且不得與其它標識、標志、形象雷同,不得重復參加其他相關評選活動,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否則相關法律責任由該作品的投稿者承擔。作品一經采用,將無償用于公開宣傳、播放,制作宣傳品等使用,作品所有權歸活動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對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2.所有參選作品不予退還,投稿者應自留底稿。非主辦方原因造成參選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本次征集展評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4.主辦方對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
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張藝寧 付炳力
聯(lián)系電話:0392-3330689 0392-3367572
電子郵箱:hbsfegwb@163.com
掃描上方二維碼可下載報名表
來源|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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