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溫州市洞頭人才發(fā)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洞頭區(qū)國有企業(yè),主營人力資源外包、人才招聘、家政服務、管理咨詢及培訓的等專業(yè)人力資源業(yè)務。10余年來,公司“立足洞頭,服務溫州”,以“盡創(chuàng)完美 服務社會”為宗旨,秉持“厚德、敬業(yè)、高效、誠信”的企業(yè)精神,以審慎的專業(yè)態(tài)度,前瞻的產品思維和創(chuàng)新的服務理念為300余家企事業(yè)單位提供專業(yè)、高效、高質的人力資源服務。
現面向社會廣泛有獎征集溫州市洞頭人才發(fā)展有限公司標識(LOGO)。
一、征集內容
溫州市洞頭人才發(fā)展有限公司標識(LOGO),包括標準圖形、標準字體、標準色彩及標準組合。
二、征集時間
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15日(以郵寄郵戳或電子郵件發(fā)送時間為準)。
三、征集要求
1.設計方案形狀不限,形象生動、結構簡潔、寓意深刻,具有較強的識別性、獨特性、創(chuàng)意性、可觀性,適合在多種載體上推廣使用。
2.設計要主題鮮明,內涵豐富,簡潔醒目,具有較強的視覺吸引力和藝術感染力,有強烈的時代感和視覺沖擊力,給人深刻印象。
3.作品寓意鮮明、易于傳播,能夠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展示,適合長期印刷、展示、傳播。
4.作品須有設計和創(chuàng)意詳細文字說明,請附作者原創(chuàng)申明文件一份并簽名,形象標志應征稿件附彩色、黑白樣稿和電子樣稿,統(tǒng)一為A4規(guī)格,說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設計圖稿須有創(chuàng)意說明,對標志、圖案及方案符號作出具體解釋。
四、投稿方式
1、應征者本公告下載附件《溫州市洞頭人才發(fā)展有限公司標識(LOGO)作品征集應征承諾書》,并簽名或蓋章,與應征作品一并提交。
2、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為準。以郵寄或面交的方式交付稿件的,以工作人員簽收時間為準;以電子郵件方式交付稿件的,以稿件發(fā)送至電子郵箱時間為準。
3、應征者在活動截止日期前,以下列方式投稿:
(1)電子郵箱投稿:dtrcgs@163.com (郵件主題注明“溫州市洞頭人才發(fā)展有限公司LOGO征集”字樣),郵件正文留下作者姓名、性別、單位、職務、聯系地址、電話、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2)信函郵寄投稿:請將設計作品和作品說明彩色打印到A4紙上,注明作者姓名、性別、單位、職務、聯系地址、電話、身份證號碼等信息,郵寄到:溫州市洞頭區(qū)北岙街道人民路16號,聯系人:羅女士,電話:0577-63488863,郵編:352700。信封右上角請注明“溫州市洞頭人才發(fā)展有限公司LOGO征集”字樣。
五、評選及獎勵辦法
1.所有投稿作品由溫州市洞頭人才發(fā)展有限公司組織評選工作,確認三個入圍作品,再從入圍作品中確定一個為最佳作品。
2.本次征集活動的最佳作品獎金3000元,第二名獎金800元,第三名獎金500元(以上獎金為稅前,個人所得稅均由獲得者承擔)。
3.最終評選結果將在“洞頭人才公共服務”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布。
六、其他事宜
1.本次征集活動中最終的最佳作品、第二名及第三名作品,均視為主辦單位委托創(chuàng)作之作品,其相關知識產權一次性永久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其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投稿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征集方除支付一次性獎金外,在擁有使用過程中,不再另支付稿酬等任何費用。
2.設計方保證作品系原創(chuàng),且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或投稿。一旦發(fā)現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將取消其參評資格,對已發(fā)放的稿酬全額追回,其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擔,并賠償主辦單位因此遭受的損失。
3.征集方對作品參加應征不支付任何費用;作品設計、遞交等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應征者自理。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還,請應征者自留底稿。
4.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凡投稿人均視為認可本公告內容。
聯系人:蔡女士、羅女士
聯系電話:0577-63488863
附件:溫州市洞頭人才發(fā)展有限公司標識(LOGO)作品征集應征承諾書
溫州市洞頭人才發(fā)展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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