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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寧縣區(qū)域公共品牌征集公告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7740     更新時間:2023-04-16    截止日期:2023-04-24
  公告
  為加快推進縣域區(qū)域公共品牌建設,進一步提升會寧縣區(qū)域公共品牌形象,增強會寧縣優(yōu)質農產品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市場競爭力,讓更多會寧優(yōu)質農產品走上電子商務發(fā)展的快車道,現面向社會組織開展會寧縣電商產品區(qū)域公共品牌名稱、品牌LOGO圖案及廣告語征集活動。
  一、征集時間
  投稿自征集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以收到電子郵件時間為準,逾期作廢。
  二、主辦單位
  會寧縣商務局
  三、承辦單位
  會寧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
  甘肅匯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四、征集內容
  區(qū)域公共品牌名稱(包括釋義)、品牌LOGO圖案及廣告語
  五、征集范圍
  本次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面向社會廣泛征集,個人、單位和團體均可參加。
  六、征集方向
  圍繞會寧縣得天獨厚的生態(tài)環(huán)境、人文環(huán)境,獨特的區(qū)域特點、文化內涵、特色產業(yè),突出“一帶五色、多彩會寧”理念,并適合在多種場合和載體上推廣使用。
  七、作品要求
  依托會寧縣農特產品特色,創(chuàng)作會寧縣電商產品區(qū)域公共品牌名稱,提煉品牌廣告語,對作品進行簡要闡釋,并設計會寧電商產品區(qū)域公共品牌形象標識(LOGO)。
  (一)品牌名稱
  1.品牌名稱圍繞“會寧縣電商產品區(qū)域公共品牌”這一主題,符合會寧縣地域文化特色,體現會寧縣產業(yè)特性,代表會寧縣產品和服務的主題形象,具有標識性,有助于建立和保持產品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
  2.品牌名稱需具有自主原創(chuàng)性、瑯瑯上口,易于傳播(且入選品牌名稱能順利通過商標注冊查詢)。
  3.須符合《商標法》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不能直接出現地域名“會寧”二字,品牌名稱不超過4個字,建議使用4字命名(如:四平市—平地生香),并簡明闡述寓意。
  (二)廣告語設置要求準確、精煉,特色突出,辨識度高,易于傳播,字數控制在8-10個字。
  (三)品牌LOGO
  1.要求緊密圍繞會寧縣主要產業(yè)發(fā)展特色,充分體現會寧縣地域文化特征,寓意深刻,構圖新穎、應用性強、辨識度高,可用于產品包裝、網站、文件、宣傳用品和媒體宣傳等各種場合和載體上使用,易于線上線下推廣。
  2.LOGO設計應附有對圖形標識的設計理念說明。
  (四)應征作品須符合國家工商部門的注冊條件及《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知識產權法律法規(guī)要求。
  八、投稿要求
  (一)應征作品必須是作者原創(chuàng)。
  (二)應征作品為包含公共品牌名稱、品牌LOGO圖案和廣告語的組合作品。在報送作品時,須提供作品創(chuàng)意說明,闡述創(chuàng)作理念及具體寓意。
  (三)品牌名稱、廣告語、設計理念以word文檔形式提交;品牌LOGO電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同時附源文件(AI、PSD等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適合在多種載體上使用)。每位應征者提交的作品數量不限。
  九、投稿方式
  應征作品于4月24日前以附件形式打包發(fā)送至投稿郵箱593195487@qq.com,郵件主題統(tǒng)一格式為:“會寧縣電商產品區(qū)域公共品牌設計(姓名)”,并在郵件內注明應征者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地址、電話等)。
  咨詢電話:
  十、獎項設置
  一等獎:1個,獎勵人民幣10000元+證書;
  二等獎:2個,獎勵人民幣各2000元+證書;
  三等獎:3個,獎勵人民幣各1000元+證書;
  獎金為稅前金額
  十一、評定流程:
  1.征集截止后,組織單位將對所有征集設計稿進行初選,初審合格的作品進入最終評選環(huán)節(jié)。
  2.公布結果:通過會寧電視臺公眾號等新媒體平臺發(fā)布。
  十二、特別聲明
  (一)應征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作品,具有自主版權,且不存在知識產權爭議,無剽竊行為,無在先使用行為,品牌名稱和品牌LOGO如已被注冊,不計入本次征集活動。
  (二)作品一經提交,即視為同意主辦單位擁有該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注冊及發(fā)布等相關權利,對作品有權進行適當修改。主辦單位有權將應征作品用于媒體及其他平臺進行宣傳、展覽、展示及宣傳品制作等用途,且不需支付報酬。
  (三)所有獲獎作品知識產權等版權歸屬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可對獲獎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授權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和保護,并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依法獨享商業(yè)開發(fā)、展覽等權利,應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四)應征作品內容凡涉及抄襲等侵權行為,由應征者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五)品牌名稱、品牌LOGO和廣告語等主要應用于會寧縣全品類、全產業(yè)鏈產品及包裝、廣告的宣傳推廣。
  (六)作品如被選用,需根據主辦單位要求對作品進行相關調整,滿足商標注冊需要。
  (七)設計作品相同或者類似的,以先投稿者為準,作品無論采用與否,恕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八)遞交作品即視為同意本公告的所有內容。
  (九)本次征集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單位。
  特此公告
  會寧縣商務局

  2023年4月15日

https://mp.weixin.qq.com/s/GuaFLaaSn64qcKhcaFbl_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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