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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工程學院教育發(fā)展基金會視覺識別系統(tǒng)設計方案征集活動開始啦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shù):8740     更新時間:2023-03-21    截止日期:2023-05-15
  歡迎廣大師生、校友及社會各界人士踴躍投稿!
  江西省南昌工程學院教育發(fā)展基金會是由南昌工程學院發(fā)起成立的非公募基金會,本會致力于推動學校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更好為江西教育事業(y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作出貢獻。
  為進一步做好基金會的形象設計與塑造工作,提升基金會的傳播力和影響力,現(xiàn)面向全體師生、廣大校友及社會各界人士公開征集江西省南昌工程學院教育發(fā)展基金會視覺識別系統(tǒng)設計方案。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
  征集對象
  南昌工程學院全體師生、校友、社會各界人士
  2
  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24:00
  3
  征集內容及要求
  征集內容
  基金會會徽LOGO
  標準字體、標準色彩
  衍生應用設計
  包括但不限于捐贈證書、捐贈紀念品、信箋、簽字筆、信封、名片、辦公用紙杯、環(huán)保袋等。
  設計要求
  壹
  充分體現(xiàn)慈善公益基金的本質,突出教育、公益、慈善的主題,要求圖案布局巧妙、整體和諧、易于傳播,帶有學校水利電力特色文化元素。
  貳
  LOGO圖案應莊重大方、簡潔精美、色調和諧、易于識別,遵循標識藝術創(chuàng)作規(guī)律,符合標識設計表達規(guī)范,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和記憶點。
  叁
  LOGO的設計要適用于標牌標識、主題網站、視頻傳播、文化創(chuàng)意產品、氛圍營造等各類宣傳媒介,構成江西省南昌工程學院教育發(fā)展基金會形象識別系統(tǒng)。
  作品提交要求
  1.設計方案支持繪圖軟件創(chuàng)建或手繪創(chuàng)建。
  2.由繪圖軟件創(chuàng)建的設計方案中設計圖稿須以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格式提交,電子作品須提交繪圖軟件矢量文件源文件,并注明標準比例、標準色、字體和尺寸,紙質圖稿作品要求為A4尺寸大小的黑白稿(注明灰度值)及彩色打印稿(注明CMYK色值)。
  3.所有設計方案均須附不少于300字的設計理念說明,簡述其創(chuàng)意構思及象征意義。
  4.由手繪創(chuàng)建的設計方案中須提交手繪原稿和掃描稿,并以JPG和PDF(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兩種格式同時提交,紙質圖稿作品要求為A4尺寸大小的黑白稿及彩色打印稿(注明CMYK色值)。
  5.提交基金會標識中如果涉及到基金會名稱(中文或英文),應按規(guī)定,規(guī)范使用中文全稱“江西省南昌工程學院教育發(fā)展基金會”或英文全稱“Nanchang Insititute of Technology Education Development Foundation,Jiangxi”,縮寫為NITEDF。
  4
  提交方式
  1.作品以電子稿形式提交,發(fā)送至郵箱984295988@qq.com,郵件主題填寫為“南工教育基金會視覺識別系統(tǒng)征集”,文件名為“作者姓名+基金會視覺識別系統(tǒng)設計方案”。
  2.在校老師注明學院、姓名、聯(lián)系方式;在校學生注明學院、班級、姓名、學號、聯(lián)系方式;校友注明姓名、年級專業(yè)、聯(lián)系方式。
  3.聯(lián)系人及電話:胡若雁0791-88122952
  馬川
  5
  評選與獎勵
  學校將組織相關專家成立評委會,對投稿方案進行評選,同時校友會官方微信公眾號將開展線上投票,結合專家評審意見和線上投票結果,最終評選出一、二、三等獎和優(yōu)秀獎。
  獎勵辦法
  一等獎1名獎金1000元+榮譽證書
  二等獎2名獎金800元+榮譽證書
  三等獎3名獎金500元+榮譽證書
  優(yōu)秀獎若干榮譽證書
  6
  其他事項
  1.設計者應保證設計的作品為原創(chuàng),其作品本身及任何主體特征構成元素,未以任何形式在國家商標局注冊過,未侵犯他人著作權。如發(fā)生參選作品剽竊、侵權或第三方提出權利主張的,主辦方有權撤銷該作品的參選權,取消已獲得的獎項和榮譽;同時,獲獎者應退回已收取的獎金并賠償由此給主辦方帶來的全部損失。所有因此而引發(fā)的法律責任由應征者承擔。
  2.在支付獎金后,獲獎作品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和使用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等)自始即歸我會所有;我會有權對入選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我會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著作權保護和商標注冊等。未經我會同意,參與方不得自行或提供給第三方以復制、模仿、展示和發(fā)布等方式使用。

  3.本次征集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江西省南昌工程學院教育發(fā)展基金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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