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單位(主辦方)
郴州市承辦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執(zhí)委會
二、征集范圍
本次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全球范圍內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社會各界人士、企事業(yè)單位和相關社會團體均可參與。
三、征集內容
(一)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主題口號
(二)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旅游形象標識(LOGO)
(三)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吉祥物
四、征集時間
投稿自征集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截止,以收到電子郵件時間為準。
五、征集要求
(一)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主題口號
要求:圍繞“三湘四水,相約湖南”的主題,在“走遍五大洲,最美有郴州”旅游總體形象品牌的基礎上,進一步提煉郴州文旅宣傳核心概念,用一句具有吸引力和號召力的口號來準確定位郴州旅游形象和內涵。主題內容主體須為中文,可根據(jù)受眾需要輔以英文、日語、韓文翻譯,體現(xiàn)全球“郴”元素,主題鮮明,內涵豐富,大氣響亮,朗朗上口,字數(shù)原則上不超過10個;擬定的主題需附300字以內的創(chuàng)意說明。
(二)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形象標識(LOGO)
要求:設計一個具有記憶點的形象標識來彰顯郴州旅游的獨特魅力。要充分彰顯郴州的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歷史、地緣位置、資源稟賦、獨特風情以及生活屬性。設計上要主題突出、寓意深刻、創(chuàng)意新穎、富于視覺感染力和沖擊力,便于識別、記憶和傳播,適合在各類媒介、載體以及信封信簽、名片、文件夾、筆記本、手提袋等產品上衍生應用。作品要配有名字,其名稱應符合其寓意象征,便于記憶,易于傳播,可以單幅圖稿表現(xiàn),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態(tài)的多幅圖稿組成;可以由單個形象表現(xiàn),也可以由多個形象組成;需附500字以內的創(chuàng)意設計說明。
(三)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吉祥物
要求:提煉一個或一組(兩個或兩個以上)極具親和力和普遍吸引力,并能體現(xiàn)郴州地域特色的旅游發(fā)展大會吉祥物。設計要具有原創(chuàng)性,具有鮮明的辨識度、時尚度和擬人化特征,要具有靈活性和附屬開發(fā)空間,利于圍繞吉祥物開發(fā)產品;吉祥物的名稱為中文名稱,名稱應便于發(fā)音、記憶,沒有歧義;名稱標注于設計稿的適當位置。需附500字以內的創(chuàng)意設計說明。
六、征集評審
(一)主辦方將聘請專家成立評審組進行評選,最終評出相應的獎項。
(二)評選結果將在新湖南、紅網、郴州發(fā)布微信公眾號、今日郴州APP、愛郴州APP等媒體上公示。
七、獎項設置及獎金
每個征集項目設入圍作品6個(組),從中選出最佳作品1個(組)。
(一)大會主題口號獎項設置(所有獎項的獎金僅針對作品設置)
最佳作品:該個作品獎金10萬元;入圍作品:每個作品獎金2萬元。
(二)形象標識(LOGO)獎項設置(所有獎項的獎金僅針對作品設置)
最佳作品:該個作品獎金10萬元;入圍作品:每個作品獎金2萬元。
(三)大會吉祥物獎項設置(所有獎項的獎金僅針對作品設置)
最佳作品:該個(組)作品獎金10萬元;入圍作品:每個(組)作品獎金2萬元。
(四)所有獎項獎金均為稅前金額(同時獲得入圍獎和最佳作品獎的,只發(fā)放最佳作品獎)。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由活動主辦方統(tǒng)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八、投稿要求
(一)應征作品在投稿時須以“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主題口號參評作品+姓名/單位名稱+聯(lián)系方式”、“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形象標識(LOGO)參評作品+姓名/單位名稱+聯(lián)系方式”或“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吉祥物參評作品+姓名/單位名稱+聯(lián)系方式”命名。投稿人須提供真實姓名(單位、團體名稱)、身份證明、詳細地址和準確聯(lián)系方式。
(二)LOGO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3兆。設計稿件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chuàng)意策劃說明,包括設計的圖樣、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宣傳口號應附有相關闡釋,說明其創(chuàng)作思路、意圖和具體含義(寓意)。
(三)吉祥物作品應由一個或一組(兩個或兩個以上)吉祥物形象組成,要提供尺幅為A4標準大小的設計圖稿、三視圖(含正面、側面、背面)和三維效果圖。提交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JPG電子格式圖片,并在電子文檔中注明各部分的標準顏色。除設計圖外,每件作品提交一張縮略圖(200*200像素,不超過2M)用于網站展示。
九、投稿方式
投稿人按要求填寫《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主題口號征集表》《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形象標識(LOGO)征集表》《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吉祥物征集表》和《作品原創(chuàng)承諾書》,連同投稿作品放在一個文件夾壓縮后上傳,文件夾及郵件命名方式參照“投稿要求(一)”,發(fā)送至郵箱:zzbxchd2023@163.com;聯(lián)系人:李悠,電話:0735-2858661。
十、活動聲明
(一)應征投稿作品應內容健康、積極向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得含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社會公德和公序良俗的內容。作品必須是原創(chuàng),若有抄襲、剽竊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評獎、獲獎資格;如已發(fā)放獎金將原額追回,由此引發(fā)的糾紛,其法律和經濟責任均由應征投稿者自行承擔;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糾紛問題,由應征投稿者自負責任;如導致主辦方遭受任何名譽或經濟上的損失,應征投稿者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減少上述損失,消除影響,并賠償主辦方所受損失。
(二)應征投稿者須保證應征作品未曾投入商業(yè)使用、未對外公布、未參加過其他征集活動或大賽。本次活動評選出的獲獎作品將被視為應征投稿者受主辦方委托創(chuàng)作的作品,該作品的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完全歸主辦方所有;應征投稿者一經報名,即視為認可并同意該知識產權條款。郴州市承辦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執(zhí)委會獨家擁有獲獎作品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權、發(fā)表權及改編權等權力在內的完整著作權,有權將其用于相關宣傳、畫冊、展覽及宣傳推廣活動等。應征投稿者不得擅自發(fā)布、改編、使用獲獎作品或將該作品及其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同時主辦方除向獲獎者支付獎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報酬和稅費。
(三)如主辦方要求獲獎者對被評選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獲獎者應配合主辦方對該作品予以修改完善,以達到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組委會的要求。獲獎者按主辦方要求修改完善后的所有作品(含最終版本的作品),同樣被視為獲獎者受主辦方委托完成的作品,該作品的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完全歸主辦方所有。應征投稿者一經報名,即視為認可和同意以上條款。對于配合主辦方對被評選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獲獎者,主辦方除向獲獎者支付最佳作品獎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報酬和稅費;對于拒絕配合主辦方對被評選出的最佳作品進行修改完善的獲獎者,主辦方有權取消其入圍獲獎資格,另行增選入圍作品。
(四)征集評選以作品為唯一對象,同一應征者提交作品條數(shù)不超過10條(含10條),作品風格和類型不限。如有投稿作品內容相同,以先投稿者為準(以郵箱接收時間確定先后次序)。
(五)如投稿作品未達到某獎項獲獎標準,則獎項可空缺。主辦方聘請專家所成立的評審組對投稿作品的評選結果為本次征集活動獎項評選的最終結論,該評選結果不接受異議和復議要求。
(六)凡向本活動主辦方投稿者均被視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動各項規(guī)則。
(七)郴州市文化旅游資源介紹,可網頁搜索郴州市文化旅游相關信息或借助相關圖文書籍獲取。
(八)本活動解釋權歸郴州市承辦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執(zhí)委會所有。
附件:
1.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主題口號征集表
2.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形象標識(LOGO)征集表
3.第二屆湖南旅游發(fā)展大會吉祥物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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