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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開征集博興縣社會工作標識標語的公告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7470     更新時間:2022-11-01    截止日期:2022-11-15
  為增強濱州市博興縣社會工作的知曉度,認同度和接納度,擴大社會工作行業(yè)影響力,積極探索形成博興縣社會工作服務特色品牌,博興縣民政局委托博興縣社會工作服務站總站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博興社會工作”主題標識標語?,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
  “博興社工”相關標識主要包括logo及標語。
  1.“博興社工”標識,要融合社工元素,體現“博興社工”關鍵詞和地區(qū)特色,要求構圖征集作品應為圖案或字母的結合體,色彩搭配適宜,結構簡潔明快、時代感強,具有較強親和力和感染力,利于明確標示,便于識別記憶,宜于宣傳推廣。
  2.“博興社工”標語,為博興社工宣傳口號,要求簡介精煉(12字以內),語言押韻,朗朗上口,符合中國特色專業(yè)社會工作發(fā)展要求,富有創(chuàng)新性,方便記憶與傳播。
  二、作品具體要求
  1.征集作品應充分體現以人為本,助人自助的社會工作專業(yè)理念,體現甘于奉獻、扎根基層、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社會工作專業(yè)精神,體現助力扶貧濟困,調適社會關系、修復社會功能、增進社會福祉的社會工作專業(yè)功能,具有明確的象征意義。
  2.征集作品應能充分體現博興縣社會工作地域特色和發(fā)展理念,工作突出,特色鮮明、設計新穎、通俗易懂、標志性強,要結合民政元素,突出博興縣的文化特色、風土人情等,具有獨立創(chuàng)獨性,藝術性與視覺感染力,符合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社會主流價值觀。
  3.征集作品應使用明顯的標準圖形、標準字、標準色,要滿足便于加工制作,應適用于平面、立體、電子媒介等傳播使用和再創(chuàng)造要求,滿足各種材質制作需求,適合社會工作者佩戴,適合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服務場所長期懸掛,適合在開展各類社會工作服務和活動中印制。
  三、作品提交要求
  1.征集作品統(tǒng)一為A4紙規(guī)格,電子稿分辨率應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高×寬不超過1200×3000像素,存儲為JPEG格式。作品中選后應提供完整、可用的VI系統(tǒng)(AI、CDR格式矢量圖文件)。作品不限于平面設計稿,可附加三維立體造型,應征者需同時提供可供輸出的電子文件。
  2.征集作品需同時提交填寫完整的報名表(1份)、征集作品紙質版本(1份)和電子版本,并附200字以內征集作品創(chuàng)意構思文字說明(報名表見附件),簡述其創(chuàng)意構思及象征意義。
  四、參與方式
  1.征集作品報名表和紙質版本郵寄指定地址,電子版本發(fā)送至指定郵箱(bxcssg@163.com),文件命名為“作者姓名(單位)“+博興社工標識設計征集”,郵件主題填寫為“社工標識征集”。
  2.作者須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圍后調用。
  3.征集時間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11月15日17時止(時間以電子郵箱收到日期為準)
  五、評選辦法
  1.征集作品經初步篩選后,將在博興縣民政局官網、博興民政微信公眾號、智慧博興App等媒體上公布,通過網絡投票方式征取社會意見,選出入圍作品。
  2.博興縣社會工作服務總站負責對征集作品進行收集、整理、評選、審定。
  3.標識和標語分別設立中選獎1名和參與獎若干名,對中選作品頒發(fā)證書和1000元現金獎勵,對所有參與作品頒發(fā)證書和紀念禮品。以上作品在相關媒體向社會公示。
  六、活動聲明
  1.征集作品一經采用,其所有權及使用權均歸博興縣民政局所有,博興縣民政局有權對征集作品進行修改完善。
  2.征集作品不能與其他標識近似和雷同。所有征集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侵權作品一經發(fā)現將被取消資格,所有因此而引發(fā)的法律責任由應征者承擔。
  3.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還,請應征者自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博興縣民政局。
  附件:“博興社工”標識標語公開征集報名表
  博興縣民政局
  博興縣社會工作服務總站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博興社會工作”標識公開征集報名表

https://mp.weixin.qq.com/s/uj3C-KRUi7WYr5Hc6xTY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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