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征集信息 > 吉祥物 標識 包裝 海報 廣告 平面征集
石城溫泉康養(yǎng)旅游度假區(qū)形象標識(LOGO)征集公告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7440     更新時間:2022-09-09    截止日期:2022-10-28
  為更好地展示石城溫泉康養(yǎng)旅游度假區(qū)形象,準確而又生動體現石城溫泉康養(yǎng)旅游度假區(qū)內涵,提升石城旅游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進一步唱響“石城溫泉康養(yǎng)旅游度假區(qū)”品牌,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石城溫泉康養(yǎng)旅游度假區(qū)標識(LOGO)。征集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
  石城溫泉康養(yǎng)旅游度假區(qū)形象標識(LOGO)
  二、征集范圍
  本次征集活動面向全社會,以個人、團體、設計機構名義提交作品均可。
  三、征集時間
  投稿自征集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24時截止(征集截止時間后送達的作品均不具有參賽資格)。
  四、征集要求
  石城溫泉康養(yǎng)旅游度假區(qū)形象標識(LOGO)
  1.準確體現石城旅游資源特色,展示石城溫泉康養(yǎng)旅游度假區(qū)形象和特點。
  2.形象鮮明、構圖簡潔、創(chuàng)意獨特、寓意深刻,具有強烈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具有國際化、時代感特點,適用于平面、立體、自媒體、市場營銷活動等載體進行傳播和再創(chuàng)作,便于識別、記憶和推廣。
  3.LOGO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3兆。設計稿件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chuàng)意文字說明(500字以內),包括設計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和設計的圖樣、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
  五、征集渠道
  投稿人按要求填寫《石城溫泉康養(yǎng)旅游度假區(qū)形象標識(LOGO)征集表》和《應征作品創(chuàng)作者承諾書》,連同投稿作品放在一個文件夾壓縮后上傳,發(fā)送至郵箱scxwljgjg@126.com,郵件主題需注明“石城溫泉康養(yǎng)旅游度假區(qū)形象標識(LOGO)征集”。
  聯系人:羅東柱
  六、評選方式
  1.初選:由石城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組織相關人員根據征集要求和作品質量對參選作品進行初選,選出10件作品進入復選。
  2.復選:由石城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邀請專家對復選作品進行評審,同時在“石城文旅”微信公眾號開通投票通道(該投票結果僅作為決策參考),確定前6件入圍作品和錄用作品并進行獎勵。
  如征集不到合適的作品,獎項可空缺。如有雷同作品,按照先投先錄的原則處理。
  七、獎項設置
  1.石城溫泉康養(yǎng)旅游度假區(qū)形象標識(LOGO)獎金設置
  6件入圍作品可獲得1000元/件獎勵,錄用作品另外再獎勵5000元。
  2.獎金均為稅前金額(涉及個人所得稅,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
  八、結果公示
  最終評選結果將公示于“石城發(fā)布”和“石城文旅”微信公眾號。
  九、征集聲明
  1.投稿作品必須是原創(chuàng),若有抄襲、剽竊行為,一經發(fā)現,取消評獎資格。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等法律糾紛問題,由應征投稿者自負責任,已發(fā)放獎金將原額追回,由此引發(fā)的糾紛,其法律和經濟責任均由應征投稿者自行承擔。
  2.本次活動評選出的獲獎作品將被視為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主辦方,并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該作品知識產權歸石城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所有。應征者一經報名,即視為認同該知識產權無償轉讓條款。獲獎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石城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獨家擁有使用權、發(fā)表權及改編權,有權將其用于相關宣傳、畫冊、展覽及宣傳推廣活動等。應征者不得擅自發(fā)布或將該作品及其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同時主辦方除向獲獎者支付獎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報酬和稅費。
  3.征集評選以作品為唯一對象,應征者提交作品條數不限,作品風格和類型不限。
  4.如投稿作品未達到所設置獎項獲獎標準,則獎項可空缺。
  5.凡向本活動主辦方投稿者均被視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動各項規(guī)則。
  6.本活動解釋權歸石城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所有。
  7.石城旅游資源介紹,可在石城旅游資訊網、石城文旅公眾號查詢石城旅游相關信息或借助相關圖文書籍獲取。
  附件:1.石城溫泉康養(yǎng)旅游度假區(qū)形象標識(LOGO)征集表
  2.應征作品創(chuàng)作者承諾書
  石城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
  2022年8月28日
  附件1
  石城溫泉康養(yǎng)旅游度假區(qū)形象標識(LOGO)征集表
  作品名稱
  投稿類別
  個人□單位□團隊□(請在□內打√)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單位名稱(個人或團隊)
  征集作品創(chuàng)意說明(300~500字,可另附文檔說明)
  附件2
  應征作品創(chuàng)作者承諾書
  承諾人已充分知曉并自愿接受《石城旅游形象標識(LOGO)和IP形象征集公告》各項規(guī)則(以下簡稱“征集公告”),謹向主辦方承諾如下:
  一、承諾人保證其為參加石城旅游形象標識(LOGO)和IP形象征集活動應征作品(以下簡稱“應征作品”)的創(chuàng)作者,對應征作品擁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權。
  二、承諾人保證其應征作品為原創(chuàng)作品,除參加本征集活動外,未曾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也未曾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
  三、承諾人保證其在社會范圍內未曾自行或授權他人對應征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開發(fā)。自應征作品提交起至本征集活動評選結果揭曉前,承諾人不會自行或授權他人對應征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開發(fā)。
  四、承諾人保證,除主辦方書面許可的情形外,無論何時何地,承諾人不以任何形式發(fā)表、宣傳和轉讓其應征作品或宣傳其應征行為。
  五、承諾人確認,應征作品一旦成為石城旅游形象標識(LOGO)和IP形象征集活動入選作品,該作品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即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對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承諾人除根據《征集公告》獲相應獎勵外,放棄任何權利主張。
  六、承諾人保證其應征作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如因承諾人的應征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或因承諾人的其他過錯而使主辦方遭受任何名譽或經濟上的損失,主辦方均有權要求承諾人采取足夠而適當的措施,以保證主辦方免受上述損失。主辦方同時保留向承諾人追究和索賠的權利。
  七、承諾人保證其承諾真實可靠,并善意履行本承諾。
  如有違反而導致主辦方損害的,承諾人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主辦方同時保留取消承諾人應征資格的權利。
  八、本承諾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九、本承諾書自承諾人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投稿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團隊負責人(簽字):
  投稿個人(簽字):

  時間:年月日

https://mp.weixin.qq.com/s/Nq90xMORHDIMb0YHTiTJ5g


威客碼頭 征集論壇
  • 論壇精華
  • 頂尖文案
  • 經典設計
  • 綜合薈萃
  • 資訊聚焦


征集推薦 進入征集大全
截止提醒 進入倒計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