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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城市形象宣傳語及形象標識(Logo)征集公告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8270     更新時間:2021-12-31    截止日期:2022-03-31
  為充分展示曲靖作為云南副中心城市的城市品位和人文魅力,進一步擴大曲靖的知名度、美譽度,凝聚激發(fā)曲靖人民的認同感、歸屬感和自豪感,提升曲靖影響力,打造城市新形象?,F(xiàn)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曲靖市城市形象宣傳語及形象標識,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nèi)容

  曲靖市城市形象宣傳語及形象標識(Logo)。

  二、征集時間

  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三、征集范圍

  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專業(yè)機構、單位和個人均可參加。特別鼓勵大中專院校學生參與。

  四、征集要求

  (一)形象宣傳語

  1.形象宣傳語要“一句話叫得響曲靖”!

  2.能反映曲靖開放、文明、活力的城市形象,體現(xiàn)曲靖區(qū)域特色、產(chǎn)業(yè)優(yōu)勢、文化精髓、人文風貌,符合城市的歷史積淀及鮮明個性特征。符合社會認知和公眾期望,主題形象突出,文字高度凝練,口號獨特鮮明,易記易傳。

  3.應征作品字數(shù)控制在14個字以內(nèi),同時提供200字以內(nèi)的創(chuàng)作說明。要闡述清楚創(chuàng)作思路、理念、宣傳語具體含義(或寓意)。

  (二)形象標識(Logo)

  1.形象標識要“一張圖看得懂曲靖”!

  2.能充分體現(xiàn)曲靖地域特色和豐富歷史文化內(nèi)涵,寓意貼切、主題突出、通俗易懂、特色鮮明、設計新穎,具有獨創(chuàng)性、藝術性與視覺感染力,符合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社會主流價值觀。

  3.形象標識(Logo)應易于識別,圖形符號應用性強,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適合在網(wǎng)絡媒介、戶外廣告、公共場所、對外宣傳等領域傳播使用。

  4.形象標識(Logo)應采用彩色圖形設計,構圖創(chuàng)意獨特,圖案清晰流暢,視覺沖擊力強,色彩簡明大方,給人以深刻印象。

  5.設計稿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chuàng)作說明(500字以內(nèi)),包括設計的圖樣和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彩色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

  6.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并提供矢量文件。

  (三)其他要求

  1.本次征集只接受電子郵箱投稿。

  2.每位投稿人(團體、單位或個人)投稿作品不超過3件(單個形象宣傳語或形象標識為1件)。

  3.如遇相同(相近)宣傳語和形象標識,以優(yōu)先提交者(電子郵件發(fā)送時間)為準。

  4.入選宣傳語及標識將用于宣傳片、公益廣告、宣傳報道、主題活動等各種載體和場合。

  五、評選及獎勵辦法

  (一)本次征集活動由主辦、承辦單位聯(lián)合組織開展。征集活動結束后,由評審委員會對所征集作品進行初審,每個類別評選出20件入圍作品,組織在市重點新聞網(wǎng)站、微信公眾號、抖音等進行公眾投票并公示,同時征求市直有關單位和人員對入圍作品的意見。

  (二)結合公眾投票、意見反饋,由評審委員會對入圍作品進行集中評審并最終確定一、二、三等獎共12件(形象宣傳語6件、形象標識6件),優(yōu)秀獎28件。其中獲三等獎及以上的12件作品報市委、市政府審定,最終確定2件作品(宣傳語1件、形象標識1件)作為曲靖市城市形象宣傳語和形象標識(Logo)。

  (三)獎項設置:一等獎,2件(宣傳語1件、形象標識1件),每件獎勵10000元;二等獎,4件(宣傳語2件、形象標識2件),每件獎勵5000元;三等獎,6件(宣傳語3件、形象標識3件),每件獎勵2000元;優(yōu)秀獎28件,每件獎勵500元;以上獲獎作品均從入圍作品中確定,除獎金外,還將給予證書和紀念品。沒有入圍但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給予證書和紀念品。

  六、聲明事項

  (一)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作品。投稿人須保證提交作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chǎn)權或其它任何權利;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上述行為將取消評選資格,已獲獎的取消獎勵并依法追回所發(fā)獎金,如涉及版權等法律糾紛,由投稿人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應征作品一經(jīng)入選確定,作品的知識產(chǎn)權歸活動主辦方所有,活動主辦方對入選作品擁有修改、展示、出版和宣傳的權利,入選團體、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第三方。

  (三)應征作品在評選結果公布前不得重復參加其他相關評選活動。作品因重復投稿發(fā)生的法律糾紛,由該作品投稿者承擔。

  (四)應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規(guī)的內(nèi)容,不得含有涉嫌國別歧視、民族歧視、種族歧視、宗教歧視或者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和良好風俗的內(nèi)容。

  (五)活動不收報名費,投稿人在參評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自理,所設獎金均為稅前獎金。所有應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請自留底稿。

  (六)凡投稿者,均被視為認可本公告所有條款。

  (七)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活動主辦方所有。

  七、征集方式

  (一)活動通過網(wǎng)絡方式征集,郵箱:479260311 qq.com,聯(lián)系人:杜丹,聯(lián)系電話:0874-3182825,13466112355。

  (二)作者須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圍后可以調(diào)用。

  (三)投稿作品按附件(曲靖市城市形象宣傳語及形象標識(Logo)征集表)要求填報,形象標識(Logo)單獨作為一個圖片文件。最后將征集表word文檔、簽字加按手印的征集表圖片(或PDF件)、形象標識圖片文件等3個文件形成一個壓縮文件夾以郵件附件形式報送。郵件注明“曲靖市城市形象宣傳語及形象標識”字樣,同時注明投稿機構名稱或投稿人真實姓名。

  附件:曲靖市城市形象宣傳語及形象標識(Logo)征集表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30日

  點擊查看附件:https://kdocs.cn/al/ssMnpf7SH5Lo?f=203

  編審:繆函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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