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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集尋烏縣文化旅游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的公告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8450     更新時間:2021-10-14    截止日期:2021-11-10

尋找有才華的你

前言


為打造尋烏縣文化旅游品牌,全面提升尋烏縣文化旅游的知名度與美譽度,尋烏縣委宣傳部、尋烏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現(xiàn)啟動尋烏縣文化旅游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征集活動。


征集要求

(一)文化旅游宣傳口號

1.主題鮮明,定位準確,能夠充分反映尋烏旅游資源特色和文化內(nèi)涵。


2.文字精練,簡潔明快,朗朗上口,方便傳播,具有感染力、號召力和親和力,能引起大眾的共鳴。


3.不超過10個字,作品后需附簡要釋義(300字左右)。


4.作品應保證為原創(chuàng),無侵害他人著作權(quán)行為,不得使用其他地方已有的宣傳口號。



(二)文化旅游形象標識

1.能體現(xiàn)尋烏縣文化旅游資源特色,充分展示尋烏縣文化旅游品牌形象。主題突出,創(chuàng)意新穎,形象鮮明,構(gòu)圖筒潔,具有較強的視覺感染力、吸引力。


2.作品將應用于尋烏縣文化旅游宣傳,須具有較強的延展性和包容性,適合在名片、宣傳品、紀念品、平面媒體、網(wǎng)絡媒體等市場營銷活動、宣傳推廣等多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使用,易于國內(nèi)國際的傳播。


3. 應征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提交文件為jpg、PN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5兆。作品須提供標準用色色值和字體名稱,文件可采用PS、AI、CDR格式,不限但須統(tǒng)一附帶一張A4彩色圖稿。


4.應征稿須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chuàng)意說明(500字以內(nèi),包括設計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的理念說明,以及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


5.應征作品應保證原創(chuàng)無侵害他人著作權(quán)行為,不得使用其他地方已有的形象標識。


評選方式

  • 由主辦單位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相關領導、相關領域?qū)<液蛯W者,對所有參賽作品進行評選,評選結(jié)果將通過相關媒體進行公布。

征集范圍

  • 面向國內(nèi)外組織、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

獎項設置

(一)文化旅游宣傳口號設獎項及獎金(稅前):

  • 一等獎1名,獎金6000元

  • 二等獎2名,獎金各2000元

  • 三等獎3名,獎金各1000元


(二)文化旅游形象標識設獎項及獎金(稅前):

  • 一等獎1名,獎金20000元

  • 二等獎2名,獎金各5000元

  • 三等獎3名,獎金各2000元

  • 獲獎作品由主辦單位頒發(fā)獎金和證書。

  • 如宣傳口號與形象標識按照一體化設計投稿,主辦單位將視情況進行拆分評選。

  • 最終采用的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分別另獎勵10000元(采用一體化設計方案的獎勵20000元)。

投稿方式及時間

  • 1.宣傳口號與形象標識設計可以單獨投稿,也可以一體化設計投稿。

  • 2.應征作品請按附件要求填寫作者資料。具體包括:作者姓名(單位、團體名稱)、聯(lián)系電話和個人(單位、團體)有效證件復印件,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須提交相關資質(zhì)證明。所有應征稿均須附作者承諾書一份并手工楷書簽名。

  • 3.所有應征作品投遞唯一渠道為以下電子郵箱:

  • xwxwgxlj@163.com,以收到電子郵件為準。

  • 聯(lián)系人:王潔蘭。

  • 聯(lián)系電話:13576765816。

  • 4.征集時間:2021年10月13日-11月10日。

聲明事項

  • 1.征集作品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

  • 2.應征作品應為作者原創(chuàng),如涉及著作權(quán)、版權(quán)糾紛等法律問題,一律由應征者自行承擔一切后果。侵權(quán)行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評選資格,已發(fā)放獎金和證書全部追回。

  • 3.本次活動不收報名費,所投稿件概不退還。應征作品一經(jīng)投稿并獲獎,則視為應征者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對應征作品的知識產(chǎn)權(quán)(包括著作權(quán)、商標權(quán)等),主辦單位有權(quán)對應征作品進行修改和發(fā)表,有權(quán)要求應征者對應征作品按照主辦單位要求進行修改完善,有權(quán)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主辦單位在使用入選作品時,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 4.若有內(nèi)容相同的作品,以電子郵件首先到達者為準。

  • 5.主辦單位保留對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quán)。



    征集表

    圖片


  • 圖片



主編|陳永紅

審核|陳添娣

編輯|曾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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