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為打造尋烏縣文化旅游品牌,全面提升尋烏縣文化旅游的知名度與美譽度,尋烏縣委宣傳部、尋烏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現(xiàn)啟動尋烏縣文化旅游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征集活動。
征集要求
(一)文化旅游宣傳口號
1.主題鮮明,定位準確,能夠充分反映尋烏旅游資源特色和文化內(nèi)涵。
2.文字精練,簡潔明快,朗朗上口,方便傳播,具有感染力、號召力和親和力,能引起大眾的共鳴。
3.不超過10個字,作品后需附簡要釋義(300字左右)。
4.作品應保證為原創(chuàng),無侵害他人著作權(quán)行為,不得使用其他地方已有的宣傳口號。
(二)文化旅游形象標識
1.能體現(xiàn)尋烏縣文化旅游資源特色,充分展示尋烏縣文化旅游品牌形象。主題突出,創(chuàng)意新穎,形象鮮明,構(gòu)圖筒潔,具有較強的視覺感染力、吸引力。
2.作品將應用于尋烏縣文化旅游宣傳,須具有較強的延展性和包容性,適合在名片、宣傳品、紀念品、平面媒體、網(wǎng)絡媒體等市場營銷活動、宣傳推廣等多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使用,易于國內(nèi)國際的傳播。
3. 應征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提交文件為jpg、PN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5兆。作品須提供標準用色色值和字體名稱,文件可采用PS、AI、CDR格式,不限但須統(tǒng)一附帶一張A4彩色圖稿。
4.應征稿須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chuàng)意說明(500字以內(nèi),包括設計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的理念說明,以及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
5.應征作品應保證原創(chuàng)無侵害他人著作權(quán)行為,不得使用其他地方已有的形象標識。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相關領導、相關領域?qū)<液蛯W者,對所有參賽作品進行評選,評選結(jié)果將通過相關媒體進行公布。
征集范圍
面向國內(nèi)外組織、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
獎項設置
(一)文化旅游宣傳口號設獎項及獎金(稅前):
一等獎1名,獎金6000元
二等獎2名,獎金各2000元
三等獎3名,獎金各1000元
(二)文化旅游形象標識設獎項及獎金(稅前):
一等獎1名,獎金20000元
二等獎2名,獎金各5000元
三等獎3名,獎金各2000元
獲獎作品由主辦單位頒發(fā)獎金和證書。
如宣傳口號與形象標識按照一體化設計投稿,主辦單位將視情況進行拆分評選。
最終采用的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分別另獎勵10000元(采用一體化設計方案的獎勵20000元)。
投稿方式及時間
1.宣傳口號與形象標識設計可以單獨投稿,也可以一體化設計投稿。
2.應征作品請按附件要求填寫作者資料。具體包括:作者姓名(單位、團體名稱)、聯(lián)系電話和個人(單位、團體)有效證件復印件,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須提交相關資質(zhì)證明。所有應征稿均須附作者承諾書一份并手工楷書簽名。
3.所有應征作品投遞唯一渠道為以下電子郵箱:
xwxwgxlj@163.com,以收到電子郵件為準。
聯(lián)系人:王潔蘭。
聯(lián)系電話:13576765816。
4.征集時間:2021年10月13日-11月10日。
聲明事項
1.征集作品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
2.應征作品應為作者原創(chuàng),如涉及著作權(quán)、版權(quán)糾紛等法律問題,一律由應征者自行承擔一切后果。侵權(quán)行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評選資格,已發(fā)放獎金和證書全部追回。
3.本次活動不收報名費,所投稿件概不退還。應征作品一經(jīng)投稿并獲獎,則視為應征者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對應征作品的知識產(chǎn)權(quán)(包括著作權(quán)、商標權(quán)等),主辦單位有權(quán)對應征作品進行修改和發(fā)表,有權(quán)要求應征者對應征作品按照主辦單位要求進行修改完善,有權(quán)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主辦單位在使用入選作品時,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4.若有內(nèi)容相同的作品,以電子郵件首先到達者為準。
5.主辦單位保留對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quán)。
征集表
主編|陳永紅
審核|陳添娣
編輯|曾鈺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