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如對本次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反饋意見,逾期不予受理。
獎勵金額為稅前金額,以扣稅后實際收入為準。
2021年大報大刊發(fā)表獎勵申報工作已于2021年12月31日結束,不再接受新的申報。2022年大報大刊發(fā)表獎勵可隨時申報,請將申報材料發(fā)送至專用電子郵箱:dbdk2022@163.com,具體要求參見河北作家網2021年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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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作家協會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