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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屆揚子江詩學獎?wù)骷顒?/div>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7880     更新時間:2024-08-30    截止日期:2024-08-30
  “揚子江詩學獎”自創(chuàng)辦以來,已歷十一屆,在詩歌界多年持續(xù)反響強烈,成為中國新詩獎項中的重要品牌。
  2024年為推動新時代詩歌創(chuàng)作和詩歌評論的繁榮發(fā)展,進一步發(fā)揮優(yōu)秀詩歌作品、詩歌評論在謳歌新時代、溫潤心靈、啟迪心智上的重要作用,向新中國成立75周年獻禮,我刊現(xiàn)啟動第十二屆揚子江詩學獎作品征集。
  一、主辦單位
  《揚子江詩刊》
  二、獎項設(shè)置
  “揚子江詩學獎”詩歌獎(詩歌作品)3-4名
  “揚子江詩學獎”詩評獎(詩歌評論)1-2名
  三、參評要求
  1、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期間在國內(nèi)省級及以上報刊公開發(fā)表的詩歌作品(含散文詩)或詩歌評論,申報時須寄發(fā)表刊物原件及參評作品復(fù)印件三份,填寫《第十二屆揚子江詩學獎申報/推薦表》,附姓名、本名、有效聯(lián)系地址、電話、身份證號等信息。歡迎自薦和推薦他人作品。
  2、參評詩歌獎:提交的參評詩歌作品為一組新詩(含散文詩,長詩亦可),不少于150行,散文詩不少于2000字。
  3、參評詩評獎:詩歌評論為單篇評論,不低于5000字。
  4、參評者年齡不限。
  5、參評作品如有抄襲或侵權(quán),責任由參評者自負。
  四、評獎方法
  由主辦單位聘請著名詩人和評論家組成評委會,評出獲獎作品。
  五、征集時間
  申報時間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截稿(以當?shù)剜]戳或快遞公司受理日期為準)。本次征集不收電子稿件。
  信封上請注明“第十二屆揚子江詩學獎”。
  六、投稿地址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夢都大街50號揚子江詩刊社
  郵編:210019
  聯(lián)系人:蔡老師
  電話:025-86486051
  七、申報/推薦表下載
  點擊文末“閱讀原文”即可進入下載鏈接,提取碼為“yzsk”。
  揚子江詩刊
  2024年8月  
  https://mp.weixin.qq.com/s/AY-GDB5xPUddZGsR6HGP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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