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鼓勵海陵廣大文藝工作者
愛好者提升創(chuàng)作水平
發(fā)現文藝人才
推動文藝精品創(chuàng)作
繁榮與發(fā)展海陵文藝事業(yè)
推進我區(qū)文化建設邁上新臺階
經研究決定
現開展第二屆海陵“紅粟文藝獎”
作品申報評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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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作品范圍和條件
1. 申報作品主要包括文學、戲劇曲藝、音樂、舞蹈、書法(篆刻)、美術、攝影、廣播影視等文藝門類。
2. 申報作品應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我區(qū)作者(戶籍為海陵區(qū))創(chuàng)作的,以及由海陵區(qū)有關單位、團體組織創(chuàng)作的文藝作品。與區(qū)外合作的,我區(qū)作者須為第一作者。
3. 申報作品應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較高的思想性、藝術性和欣賞性;主題鮮明、內涵豐富、體現地域特色和時代精神,富有開拓創(chuàng)新特征,審美品位高雅;在傳承地方文化、弘揚海陵人文精神、彰顯海陵文化特色、擴大對外影響等方面發(fā)揮積極作用,并在一定范圍內產生較好的社會反響。
4. 參評作品必須是獲得地市級及以上宣傳、文化、文聯系統主辦或參與舉辦的賽事獎項,或曾公開發(fā)表、演出、展覽、播映。其中,文學類作品需在正式刊物發(fā)表或由正規(guī)出版社出版;戲劇曲藝、音樂、舞蹈、廣播影視文藝作品等需在地市級及以上電視臺、廣播電臺播出,或在社會上公開演出、上映并取得良好效益;書法(篆刻)、美術、攝影等作品需在地市級及以上宣傳、文化、文聯系統主辦或參與舉辦的展覽會上展出或專業(yè)刊物發(f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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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報送途徑和要求
1.申報作品面向社會廣泛征集,由符合申報條件的個人申報或所在單位、協會推薦,認真填寫《第二屆海陵“紅粟文藝獎”參評作品申報表》(見附件,掃描下方二維碼下載附件)一式兩份,申請表從中國海陵網站公告欄中下載。所有申報者一人限報一件(部)作品,申報作品創(chuàng)作時間以首次獲獎、參加展覽、出版、發(fā)表或公開演出、播出的時間為準。
(掃描上方二維碼下載附件)
2. 參評的戲劇曲藝、廣播影視、舞蹈等作品報送光盤六套;音樂作品報送曲譜和CD六套;文學作品專著要提供電子稿件,同時提供作品六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和專業(yè)媒體評價文章;在報刊上發(fā)表的文學作品除提供電子稿件外,應提供報刊原件一份、復印件五份;美術、書法(篆刻)、攝影等作品報送原作和六份作品照片(10英寸),同時報送單幅2M以上電子版。
3. 申報作品參加賽事獲得獎項的須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參加展覽的須提供展出主辦單位出具的關于展覽名稱和展覽時間的證明(原件已被有關部門收藏的,應提供收藏部門出具的收藏證書原件、復印件),公開發(fā)表、演出、播映的須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4. 申報時間從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須在規(guī)定時間報送申報表及有關資料至海陵“紅粟文藝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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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方法
海陵“紅粟文藝獎”評選工作由海陵“紅粟文藝獎”評審委員會承擔,制定評選獎勵辦法,邀請市內外文藝界專家學者根據文藝作品門類組成評審組,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好中選優(yōu)、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評審,并公示評審結果?!逗A辍凹t粟文藝獎”評選獎勵辦法(2023年)》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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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設置
海陵“紅粟文藝獎”設立文學獎、藝術獎兩種,另設榮譽獎。文學獎包括小說、散文、詩歌、文藝評論、報告文學等門類。藝術獎包括戲劇曲藝、書法(篆刻)、美術、攝影、音樂、舞蹈、廣播影視文藝作品以及其他門類。對獲評省級以上的文藝獎項、具有較高影響力的作品頒發(fā)榮譽獎。文學獎獎勵6名左右,藝術獎獎勵10名左右,榮譽獎獎勵2至4名。如某一門類參評作品質量達不到評審標準,可以空缺。獲獎作品以區(qū)政府名義予以表彰,并頒發(fā)證書和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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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組織領導
海陵“紅粟文藝獎”是我區(qū)文學藝術類政府獎項。為高標準、高質量做好評獎工作,必須認真做好先期的作品申報工作。各鎮(zhèn)街、各部門單位、各文藝家協會要廣為宣傳發(fā)動,認真做好參評作品的資格審查和推薦工作,既要鼓勵報送,積極參與,也要堅持質量第一,以出精品為主,嚴格把關,確保選送出高質量、高水平、上檔次的作品。
海陵“紅粟文藝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qū)委宣傳部,聯系電話:86225586;聯系人:干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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