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對象
面向全校師生員工(含離退休老同志)、廣大校友和關心支持學校建設發(fā)展的社會各界人士。
二、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一)彰顯繼承性和前瞻性,立意高遠、特色鮮明。既要蘊涵學校的歷史傳統(tǒng)、文化積淀,又彰顯學校的辦學特色、價值追求,同時體現(xiàn)出地方文化特色。
(二)體現(xiàn)時代性和先進性,內(nèi)涵深刻、語言凝煉。能夠真實反映閩院師生員工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生動體現(xiàn)與時俱進的時代氣息。
(三)具有通俗性和傳播性,精煉大氣,易懂易記,能夠迅速使師生員工明白、記憶和傳播。
(四)作品須附300字左右的說明文字,對內(nèi)容出處、釋義、寓意等做出說明,做到言之有理,持之有據(jù),層次清晰,貼切反映出閩院的獨特性格。
四、 交稿方式
(一)以個人或集體的名義參加均可。
(二)填寫《閩江學院征集“閩大精神”表述語作品登記表》(詳見附件),注明作者姓名、單位及聯(lián)系方式。
(三)電子稿和紙質稿均可(二者選一,不要重復投稿),以電子稿為宜。
1.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的,請發(fā)送至xcb1582@163.com,郵件主題注明XXX(作者姓名)+ “閩大精神”表述語應征。
2. 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的,請郵寄至“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zhèn)溪源宮路200號閩江學院黨委宣傳部”,信封左下角請標明:“閩大精神”表述語應征。
五、評選獎勵
在征集截止后,學校將組織專家對征集稿進行評審,評選出若干入圍作品予以表彰獎勵,并頒發(fā)榮譽證書。
經(jīng)學校最終審定通過的“閩大精神”表述語,如果為原創(chuàng)作品,且未經(jīng)改動,將獎勵作者人民幣5000元并頒發(fā)榮譽證書。
六、權利聲明
(一)應征稿件必須是原創(chuàng)作品,涉及抄襲等侵權行為的,后果均由應征者本人承擔。
(二)學校有權對征集的作品作適當修改,一經(jīng)采用,其著作權、使用權均歸閩江學院所有。
(三)作者自留底稿,無論入選與否,均不退稿。
七、其他事項
“閩大精神”表述語征集活動,是我校建設和發(fā)展中的一件大事。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大力宣傳、精心組織,積極發(fā)動本單位師生員工、離退休老同志和廣大校友積極參與,建言獻語,踴躍投稿。要使征集的過程成為進一步推動學校文化建設和應用型辦學特色的過程,成為對廣大師生員工進行愛校、榮校教育的過程。校內(nèi)各單位要在廣泛討論、集思廣益的基礎上,至少報送1件“閩大精神”表述語凝煉稿件,報送時間為5月31日前。
聯(lián)系人:沈佳麗,
聯(lián)系電話:83761582,15659186988。
附件:閩江學院征集“閩大精神”表述語作品登記表
中共閩江學院委員會宣傳部
2022年4月7日
附件:閩江學院征集“閩大精神”表述語作品登記表
(小程序掃碼獲得作品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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