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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關于征集“龍珍精神”表述用語征集活動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shù):8220     更新時間:2021-02-25    截止日期:2021-03-05
  關于征集“龍珍精神”表述用語的公告

  為了傳播孫龍珍烈士感人事跡,弘揚“龍珍精神”,為建設“幸福海陵”提供精神動力,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征集“龍珍精神”。

  一、孫龍珍烈士簡介

  孫龍珍,女,1940年出生于江蘇省泰縣泰西鄉(xiāng)鄭家村(現(xiàn)海陵區(qū)城西街道引東社區(qū)),1959年支邊進疆,1969年6月10日為了維護國家的尊嚴和主權的完整,獻出了年輕的生命,她的事跡感人心魄,催人奮進。1969年6月13日,孫龍珍被上級黨組織追認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同年被授予“革命烈士”稱號。傳唱祖國大江南北的歌曲《小白楊》原型就是孫龍珍烈士。

  二、主辦單位

  中共泰州市海陵區(qū)委宣傳部

  泰州市海陵區(qū)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三、征集內容

  “龍珍精神”表述用語

  四、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3月5日

  五、作品要求

  應征作品“龍珍精神”表述用語要貼合孫龍珍烈士感人事跡。

  應征作品“龍珍精神”表述用語要立意高遠、概括濃縮、易懂易記、便于傳播。

  應征作品“龍珍精神”表述用語要與新時期海陵精神相融合,體現(xiàn)時代特征。

  應征作品“龍珍精神”表述用語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序良俗要求,投稿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具有完整知識產權,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

  六、作品提交方式

  應征作品可采用郵遞或發(fā)送電子郵件的方式提交。

  郵寄地址:海陵區(qū)鼓樓北路58號海陵區(qū)文化體育和旅游局文藝科收,電子郵箱:19415412 qq.com,聯(lián)系人:高磊,聯(lián)系電話:0523-89993281,郵編:225300。

  郵件主題或信封正面請注明“龍珍精神征集+創(chuàng)作者姓名”字樣。

  七、作品評選

  主辦單位將邀請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審,并通過網站或微信公開征集公眾意見或投票點贊。主辦單位將結合專家評審意見和公眾意見,審議確定最終結果,并在媒體公布。

  八、獎勵辦法

  金獎1件,獎金人民幣10000元。

  提名獎5件,每件獎金人民幣2000元。

  根據(jù)作品報送數(shù)量及質量情況,獎項可空缺,個人所得稅自理。

  九、知識產權

  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受中國法律保護。所有獲獎應征作品,著作權及鄰接權等一切知識產權歸屬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對獲獎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未經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

  應征作品若侵犯了他人著作權,由投稿人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此給主辦單位造成損失,投稿者應承擔賠償責任。

  應征作品在評選結果公布前不得重復參加其他相關評選活動,因重復投稿發(fā)生的法律糾紛,由投稿者自行承擔。獲獎作品作者不得將其作品用于展示以外的其他任何商業(yè)用途。

  十、其它說明

  所有來稿請寫明投稿人姓名、身份,因投稿人身份不明而產生的糾紛由投稿人自負。

  請勿重復投稿,若出現(xiàn)應征作品多個相同的情況,將按時間順序選用最先送達的作品。

  參加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有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名義向活動參與者收取費用,主辦單位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所有應征作品投稿概不退還,創(chuàng)作者請自留底稿。

  主辦單位對本次活動規(guī)則享有最終解釋權,凡投稿者均視為認可本公告內容。

  中共泰州市海陵區(qū)委宣傳部

  泰州市海陵區(qū)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http://www.tzgh.org/tzxw/50638.html

  https://mp.weixin.qq.com/s/9-oaPgQbdEwVRud88u6N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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