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樂清法院公眾形象和影響力,規(guī)范對外交流宣傳標識,現(xiàn)向社會公開征集標志(LOGO)設計方案。
征集單位1
樂清市人民法院
征集時間2
即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
征集范圍3
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樂清市人民法院標識(LOGO)設計方案,個人和團體皆可參與。
設計要求4
1、作品應構思精巧,創(chuàng)意獨到,內涵深刻,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體現(xiàn)司法的尊嚴性和權威性。
2、作品應莊重典雅、簡潔大氣,具有強烈的可辨識度和視覺感染力,大眾認同度高,圖案結構便于廣泛推廣、應用和印刷,適用在各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制作運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
3、標識(LOGO)圖案面積不小于20cm x20cm,提供PNG或JPG的格式文件,分辨率在600*600dpi以上。
投稿方式5
1、應征作品請于規(guī)定時間內以壓縮包附件形式發(fā)送至Wangxiaoleicg@163.com郵箱,郵件是否已接收,以回復確認為準。
2、提交內容要求:提供PNG或JPG格式文件,頁面大小A4規(guī)格;需同步提交PSD或AI等源文件;另附300字以內的設計理念說明或內涵注釋;
3、郵件主題填寫為:樂清法院標識(LOGO)征集+作者姓名(單位),郵件中需注明作者(單位)姓名、聯(lián)系方式、通訊地址等信息。
評選方式6
樂清法院將秉承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專業(yè)評審對征集的標識(LOGO)進行評選,作品一經(jīng)入選采用,將通過樂清法院官方微信平臺對外公示七日,公示期過后將與作者簽訂作品著作權轉讓合同,轉讓金額為壹萬元人民幣。
特別聲明7
1、投稿作品所有內容必須是原創(chuàng),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chǎn)權。作品凡涉及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均由應征者本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對于入選的應征作品,在支付對價后,其著作權、使用權等相關權利全部歸樂清法院所有,樂清法院享有對作品進行修改和深化設計的權利。設計作者不再享有與該作品著作權有關的任何權利。
3、作品內容相同,以先投稿者為準(以郵件發(fā)出時間確定先后次序)。
4、活動主辦方保留對此活動的最終解釋權,主辦方不對未獲獎作品作任何解釋。
5、本活動的投稿人均視為認可上述聲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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