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因工作需要,南潯文旅品牌“宣傳口號”征集活動原定截止時間進行調整,經組織單位研究決定,公開征集時間延遲至3月10日,評審與評獎時間調整為3月11日-3月20日!歡迎大家踴躍投稿!
特此通知!
南潯區(qū)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南潯區(qū)文化傳媒發(fā)展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1日
為進一步提升南潯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
充分展示南潯文化旅游的獨特魅力和新形象
推動南潯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及高質量發(fā)展
現(xiàn)面向社會開展
南潯文旅品牌“宣傳口號”
有獎征集活動
還等什么
快開動腦筋
宣傳口號
由
你
創(chuàng)
造
主要內容
(一)征集內容:南潯文旅品牌宣傳口號
(二)征集對象:面向社會的個人和組織
(三)活動時間:
公開征集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3月10日)
評審與評獎時間(3月11日至3月20日)
1.邀請專家組對征集活動成果進行匿名評審選拔,按照1:3的比例,選出18件作品進行候選;
2.對18件候選作品進行微信等網絡投票;
3.結合專家組評審和網絡投票結果,將最終評選出6件入圍作品提交南潯區(qū)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審定,評選出最佳作品。
(四)征集要求
1.應具有鮮明時代特征,簡潔明快,響亮有力,易于傳播。原則上口號中包含“水晶晶南潯”,同時能準確反映“世界文化遺產”“江南古鎮(zhèn)”“鄉(xiāng)村旅游”等文旅特色,具有較強的親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傳效果;
2.有創(chuàng)意,能充分體現(xiàn)南潯旅游的文化底蘊和本質內涵,應區(qū)別于其他地方的相關品牌口號;
3.征集短語字數(shù)以4字、8字、10字或一句話的表述方式表現(xiàn),最多不超過12字;
4.應征者須提供詳實的“南潯文化旅游品牌宣傳口號”創(chuàng)意說明;
5.為了便于英漢對照,歡迎同時提供宣傳口號對應準確的英文翻譯。
(五)投稿方式
作品征集均采取電子郵箱投稿的形式。
投稿郵箱:1554263375@qq.com
(六)獎金設置
采納獎1個,獎金5000元,并頒發(fā)榮譽證書;
入圍獎5個,獎金1000元,并頒發(fā)榮譽證書。
相關事項
1.本次征稿所有作品的版權均歸主辦單位南潯區(qū)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所有。本次征集活動中最終選用的創(chuàng)意設計方案,視為主辦單位委托創(chuàng)作之作品,其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財產權)即全部無償一次性永久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其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應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投稿人領取的獎金為委托設計費,主辦單位不再另行支付設計者任何報酬、稅金和費用(單位名義參投領取獎金的需出具增值稅發(fā)票)。
2.應征作品應為原創(chuàng)作品,如若發(fā)現(xiàn)抄襲、套用、雷同情況,一經核實,一律取消評審資格。
3.投稿人必須如實提供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或其他證件號、聯(lián)系方式等,不得瞞報、亂報,如經查實,取消參賽、評獎資格,并作品不予以退還。
4.投稿人在參選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相關費用自理。
5.所有獎金均以人民幣支付,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自付。
6.所有應征作品恕不退還,投稿人請自行保留完整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圍后調用。
7.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凡投稿人均被視為認可本聲明內容。
組織單位
南潯區(qū)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南潯區(qū)文化傳媒發(fā)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