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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遼闊草原藝韻北疆”錫林浩特美術、書法、攝影、工藝美術品及非遺作品展的通知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shù):7450     更新時間:2024-08-29    截止日期:2024-09-20
  為著力打造“北疆文化”品牌,進一步呈現(xiàn)錫林浩特各行各業(yè)、各族干部群眾推動兩件大事、“六個工程”見行見效,引導廣大干部群眾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文體旅游廣電局、市婦聯(lián)、市文聯(lián)、市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聯(lián)合舉“遼闊草原藝韻北疆”錫林浩特美術、書法、攝影、工藝美術品及非遺作品展?,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展覽主題
  以多元的藝術形式展現(xiàn)錫林浩特各行各業(yè)聚焦聚力完成好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五大任務和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qū)兩件大事的火熱圖景,著力反映貫徹新發(fā)展理念、“五位一體”總體布局、鄉(xiāng)村振興、發(fā)展新質生產力、民族團結進步、誠信建設、軍民融合、全市經濟社會繁榮發(fā)展等各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先進典型。聚焦打造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共同弘揚蒙古馬精神和“三北精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基本內容的“北疆文化”品牌,面向錫林浩特地區(qū)征集美術、書法、攝影、工藝美術品及非遺作品,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chuàng)作導向,聚焦主題,兼具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為奮力譜寫全面建設中國式現(xiàn)代化錫林浩特新篇章凝聚人心、匯聚力量。
  二、主辦、承辦單位
  (一)主辦單位:中共錫林浩特市委員會宣傳部
  (二)承辦單位:錫林浩特市教育局、錫林浩特市文體旅游廣電局、錫林浩特市婦女聯(lián)合會、錫林浩特市文學藝術界聯(lián)合會、錫林浩特市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
  三、作品征集要求及時限
  (一)征集要求
  1.美術作品:作品畫種不限,包括國畫、油畫、水粉水彩畫、連環(huán)畫、漫畫、宣傳畫、剪紙等。投稿作者需備注作品尺寸、標題、作者姓名、工作單位、詳細地址、聯(lián)系方式。
  2.書法篆刻作品:書體不限,所有投稿作品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蒙古文皆可。草書、篆書、蒙古文作品需另附釋文;篆刻作品須寄印稿6—12方,邊款兩枚以上,統(tǒng)一貼在4尺對開的豎式宣紙上;提倡自作詩詞,文白均可,文體不限;整紙不低于四尺、不超過六尺,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評選;每名作者至多投稿二幅;統(tǒng)一豎式,請勿裝裱;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書體、作品名稱、聯(lián)系方式。所有來稿不予退還。
  3.攝影作品:黑白彩色不限;投稿作品件數(shù)不限,單幅、組照均可(組照限4幅);照片格式為JPEG格式,長邊不低于3000像素,文件不小于3MB;投稿照片不得添加任何文字、水印和邊框;每幅(組)作品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聯(lián)系方式。
  4.工藝美術作品及非遺作品:作品形式不限,征集包括刺繡、雕塑、雕刻、陶藝、剪紙,皮藝、金屬工藝、織造工藝,民間工藝畫、氈藝、樂器、用具等門類的工藝美術作品。題材積極向上、工藝精湛,以反映錫林浩特地區(qū)各民族生產生活、民風民俗等方面,同時具有一定的實用價值、藝術價值、傳承價值的民族民間工藝美術作品和非遺作品。作者須保證對作品享有完整版權,個人作品小樣以圖片、視頻格式報送后,由評審組另行通知取實物參加評審,每名作者最多投稿三件(套),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
  (二)征集時限
  即日起至9月20日
  (三)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及報送地址
  聯(lián)系人:胡晶晶
  聯(lián)系電話:
  8103287
  郵箱:
  xswl81398@163.com
  報送地址:
  舊工會二樓文聯(lián)辦公室
  四、獎項設置
  主承辦單位將組成專家評審組對作品進行評審,評選出一、二、三等獎作品和優(yōu)秀作品。
  (一)美術類:設置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yōu)秀獎5名。
  (二)書法篆刻類:設置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品、蒙古文作品一等獎各1名,二等獎各2名,三等獎各3名,優(yōu)秀獎各5名。
  (三)攝影類:設置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yōu)秀獎5名。
  (四)工藝美術品及非遺作品類:設置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yōu)秀獎5名。
  五、其他事項
  (一)參選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嚴禁使用高仿、抄襲,否則造成的任何法律糾紛及責任由作者自負,并取消其參展資格。主承辦單位負責所有參展作品的保管,并對參展作品有展示、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宣傳推介的最終解釋權。
  (二)鼓勵廣大文藝工作者及文藝愛好者圍繞主題創(chuàng)作新作參評參展。已發(fā)表、展覽的往期作品,符合主題均可投稿,須標注原創(chuàng)作者、獲獎參展等有關信息。
  (三)入展作品由主承辦單位統(tǒng)一裝裱,待評選結束,向獲獎及入展作品作者頒發(fā)獲獎及入展證書。
  中共錫林浩特市委員會宣傳部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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