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的意見》《中共青島市委關于推進清廉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加強清廉文化建設,打造“清廉仲裁”廉潔文化品牌,現(xiàn)面向全社會征集“清廉仲裁”書畫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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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題
以“清廉仲裁”為主題,征集反映清廉建設的書法、繪畫作品,展現(xiàn)廉潔文化,弘揚先進典型,加強警示教育,營造以清為美、以廉為榮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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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對象
青島仲裁委員會委員、仲裁員和仲裁工作人員,廣大書畫愛好者。
03
征稿要求
1.作品要緊扣清廉主題,選錄歷代名家詩詞名句、廉潔警句,以“清”“蓮”等為內(nèi)容創(chuàng)作繪畫作品,鼓勵創(chuàng)作作品,杜絕抄襲、照搬照抄,要求內(nèi)容健康,積極向上,力求思想性和藝術性相統(tǒng)一。
2.投稿采用紙質(zhì)送稿方式。篆書、草書附釋文。作品無需裝裱。作者請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鉛筆正楷注明:真實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常用通訊地址、郵編、聯(lián)系電話(固定電話、手機)、作品名稱、作品書體等。
3.書法包括硬筆書法、毛筆書法、篆刻等,繪畫包括國畫、漫畫等。毛筆書法作品四尺以內(nèi)(138*69cm),國畫及油畫作品80*80cm以內(nèi),硬筆書法作品40*40cm以內(nèi),漫畫作品60*60cm以內(nèi)。所有作品一律為豎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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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安排
1.征集。本啟事自公布起至2022年7月20日截止征稿,以當?shù)剜]戳為準。作品郵寄或送至青島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地址:青島市嶗山區(qū)同安路886號榮柏大廈B座13層,收件人:高青,聯(lián)系電話:0532—85768563,郵編:266100。)
2.評選。2022年7月31日前,青島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對作品進行評選。
3.展示。2022年8月15日前,對入選作品進行裝裱,在青島仲裁委員會辦公辦案場所進行展覽,并擇優(yōu)向上級部門組織展覽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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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1.所有作品必須為作者原創(chuàng)作品,涉及到肖像權、著作權、名稱權等問題由參展人負責。
2.入選作品所有權歸屬于青島仲裁委員會,主要用于宣傳等其他公益活動用途,不計稿酬。
3.對入選作品人員頒發(fā)榮譽證書并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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