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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港城代言人爭做文旅推薦官”港城區(qū)文旅宣傳作品征集活動開始啦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7120     更新時間:2024-03-25    截止日期:2024-10-15
  活動主題
  我是港城代言人爭做文旅推薦官
  活動時間
  即日起—2024年10月15日
  主辦單位
  港城產業(yè)園區(qū)文化旅游工作辦公室
  參與對象
  參賽人員不受地域、年齡、職業(yè)等條件限制,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均可參賽。
  征集內容
  展現(xiàn)港城區(qū)地域特色的景觀景點、人文風貌、歷史文化、民情風俗、生態(tài)旅游、特色美食、住宿打卡、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各類文旅體活動題材內容的具有一定思想性、藝術性的短視頻及照片作品。
  作品要求
  1.內容:主題鮮明,導向正確。
  2.短視頻作品參賽作品形式不限,可通過變裝、劇情、Vlog、走播等更易傳播的形式拍攝,有無人出鏡均可。規(guī)格:橫屏,比例16:9;豎屏,比例9:16。作品時長原則上不低于30秒,時長1-3分鐘,MP4、MOV等常見格式。畫面:拍攝及制作設備不限,要求畫面清晰、字幕及配樂得當、鏡頭運用流暢,有一定的拍攝和剪輯技巧。不帶角標、臺標、水印或者LOGO。
  3.照片按20張為一組參與評選,規(guī)格要求:投稿作品為JPG格式低壓縮文件,圖片長邊不低于4000像素、文件5M左右;重復或相似畫面會被當作完成度不佳的作品失去評選優(yōu)勢)。投稿作品要求像質高清、層次豐富、構圖講究;不得進行大范圍元素增減、挖補、移動、合成等,對影調和色彩的調整應適度,不違背拍攝對象和場景的客觀真實性、和諧自然為準;拒絕AI合成影像。
  4.參賽作品須圍繞征集主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生態(tài)文明理念,傳播正能量。
  5.參賽作品須是作者原創(chuàng),作者須保證對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權,如果侵犯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主辦方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涉及法律責任均由參賽者承擔,與主辦方無關。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參賽作品,除獲獎獎勵外不另付稿酬。
  參與方式
  所有參賽作品請標注好作品名稱、作者姓名、拍攝時間、拍攝地點,并保留原始拍攝數(shù)據(jù)備查。作品報送時注明作者真實姓名、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因資料不完整,頒獎前無法聯(lián)系到作者的,視為棄獎。發(fā)送郵箱:bhxqlyw 163.com,主辦方將初選參賽作品在官方賬號統(tǒng)一發(fā)布,根據(jù)大眾喜好度及專家組評分進行評選,專家組人員為港城區(qū)宣傳辦及攝影協(xié)會相關權威專家。
  聯(lián)系人:劉蕊聯(lián)系電話:0317-5768220
  評分程序
  參賽作者的最終成績?yōu)椋?投稿作品的播放量*0.5+點贊數(shù)*1+評論數(shù)*2+轉發(fā)數(shù)*5)/2+專家組打分。
  獎項設置
  活動設一、二、三等獎和優(yōu)秀獎:
  一等獎2名:視頻組1名,獎金1500元及榮譽證書,
  照片組1名,獎金1500元及榮譽證書;
  二等獎4名:視頻組2名,獎金800元及榮譽證書,
  照片組2名,獎金800元及榮譽證書;
  三等獎6名:視頻組3名,獎金500元及榮譽證書,
  照片組3名,獎金500元及榮譽證書;
  優(yōu)秀獎10名,獎金300元及榮譽證書。
  獲獎作品出鏡者,有機會被聘請為港城文旅推薦官,參加官方推介活動。
  所有獎品由港城區(qū)文化旅游工作辦公室提供。
  其他事宜
  1.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大賽主辦方不承擔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糾紛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2.大賽主辦方有權對全部參賽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對外推廣;
  3.本次大賽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https://mp.weixin.qq.com/s/GjOPDUPdhN-qacTmGVFX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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