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3月18日,清遠市婦女聯合會、清遠市婦兒工委辦公室邀請社會各界,為清遠兒童友好城市設計形象標識(LOGO)、IP形象和口號。
三個項目各設置
優(yōu)勝獎1名,獎金2000元
入圍獎2名,獎金500元
并頒發(fā)榮譽證書
本次征集活動由清遠市婦女聯合會、清遠市婦兒工委辦公室主辦,清遠日報社、清遠傳媒有限公司、清遠日報社朱文華廣東三八紅旗工作室承辦。旨在加快清遠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塑造清遠兒童友好城市形象,進一步宣傳兒童友好理念,展現清遠兒童友好城市文化,打造兒童友好城市品牌。
征集對象
①清遠市兒童友好城市形象標識(LOGO)、IP形象,面向全社會征集,個人、組織、單位、社會團體均可參加,鼓勵廣大兒童積極參加,或以家庭為單位共同創(chuàng)作。
②清遠市兒童友好城市宣傳口號僅限我市18歲以下兒童參加。
*應征者可選擇參與征集活動的一項或多項,同一作者單項投稿作品限3個以內。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費用。
具體要求
作品要求積極向上,以兒童元素為靈感,緊扣兒童友好理念,展現清遠人文歷史特色、城市特色。
清遠市兒童友好城市
形象標識(LOGO)、IP形象
①體現清遠市城市特征和文化特色,色彩搭配符合兒童視角和大眾審美,有較強的視覺感染力和美感效果。
②易于宣傳推廣和記憶識別,適用于兒童活動場所、公益廣告宣傳、文化交流用品等各類宣傳載體的推廣運用。
③作品可以是圖像制作軟件制作的電子版,也可以是手繪作品的掃描件,必須為彩色作品,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存儲格式為JPG/PNG/JPEG。
④投稿者須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chuàng)意作500字以內文字說明,包括設計的圖樣含義和設計思路、寓意、背景等創(chuàng)作理念說明。
清遠市兒童友好城市宣傳口號
①作品需具有獨創(chuàng)性,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權。
②廣告語需朗朗上口、簡潔明了、適配度廣,既能體現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特點,又能結合清遠發(fā)展實際,適合在各類線上線下媒介上宣傳、應用和推廣。
③字數合理,單條原則上限定20字以內。
④投稿者提交電子文件時需附500字創(chuàng)作簡介,包含創(chuàng)作思路、標語含義等。
評審
評審委員會由主辦方、相關領域專家及兒童代表組成。評審結果將在相關官方媒體公布。優(yōu)秀作品將有機會在清遠市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過程中得到推廣展示。
①初審:由主辦方對作品的原創(chuàng)性、格式的規(guī)范性、信息的完整性、內容的政治性等方面進行初步篩選和審核。
②復審:邀請專家評審團綜合作品的主題性、技術性、創(chuàng)造力、表現力等維度,評審出進入綜合評審環(huán)節(jié)的代表作品。
③綜合評審:邀請各界人士代表和兒童代表對候選作品進行綜合評議,并將作品評選結果提交至主辦方。
投稿方式
①文件命名規(guī)則。清遠兒童友好+征集類別+作者姓名(或機構名稱)+聯系電話。
②投稿要求。作品+報名表(含投稿承諾書)(內容詳見附件)均為電子版。應征者為機構的,報名表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機構公章。集體創(chuàng)作者的報名表須由所有創(chuàng)作者共同簽署。
③投稿渠道。應征者通過電子郵件提交作品電子版文件,同時提交報名表(承諾書)和作品相關說明,發(fā)送至主辦方指定郵箱:332910198 qq.com。聯系人:郭女士;聯系方式:18676310348
注意事項
①作品內容。作品不得含有違反我國法律法規(guī)的內容,符合社會公序良俗要求。
②設計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應征作品具有創(chuàng)新性,作者應確保擁有其作品的完整著作權(版權),作品不得與其它標識、標志、形象雷同或相似,在其他征集、評選活動中已經獲獎的作品不可報送。設計行為屬于設計作者第一次發(fā)布行為,參選作品或任何用于創(chuàng)作參選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專有權利或其他權利。如有侵權或引起任何相關法律糾紛,由設計者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出現上述糾紛,主辦方保留取消其參與資格及追回獎項的權利。
③必須提供作品完整方案。主辦方有根據需要享有對應征作品的復制權、放映權、網絡傳播權以及對作品進行匯編的權利。應征作品被選中采用后,設計方必須提供設計作品的原始稿件及完整方案,包括各種矢量圖形、源文件、標準用色、繪畫原稿等,以便修改完善和印制。主辦方支付獎金后,即擁有該作品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使用權和發(fā)布權,有權對設計作品修改、組合和使用、進行網絡傳播等。
④選中作品設計者不得使用。應征被選中采用的作品一經支付獎金,設計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該設計作品,否則構成侵權,主辦方保留依法追究設計者法律責任的權利。
⑤征集作品以團體、機構名義應征的獲獎者,獎金由第一創(chuàng)作者、機構法定代表人領取,具體分配自行協商解決。上述獎勵金額為稅前獎金,所得稅由獲獎的團體或個人自行承擔。為保證質量,主辦單位有權根據投稿量及評審情況對各獎項做出相應調整。
⑥其他注意事項。凡向本活動投稿,均視為已接受本次征集所有事項。投稿作品一律不退件,請?zhí)崆白孕袀浞荼4?。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和使用權歸主辦方所有。
清遠發(fā)布編輯部
來源:新清遠清遠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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