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圍
面向全國范圍公開征集,專業(yè)設計機構和個人均可參加。
二、征集要求
(一)城市形象宣傳語
1、準確把握東營歷史文化底蘊和現(xiàn)實時代特征,反映東營開放、文明、積極向上、富有活力的城市形象,充分體現(xiàn)東營的區(qū)域特色、文化精髓、人文風貌、產(chǎn)業(yè)優(yōu)勢等,提煉出城市鮮明的個性特征。
2、宣傳語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導向,無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內(nèi)容,要緊跟時代步伐,高揚主旋律,昂揚向上、催人奮進,具有較強的親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具有較強的宣傳效果。
3、宣傳語要定位準確、主題突出,創(chuàng)意獨特、內(nèi)涵豐富,文字簡練、通俗易懂,易讀易記、朗朗上口,無不良涵義和負面聯(lián)想,辨識度高,便于識別、記憶和推廣,易于被人們接受和傳播。
4、宣傳語可以為單條,也可以為多條。所提交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作品(擁有自主知識產(chǎn)權),杜絕抄襲,已使用或正在使用的宣傳語,不在本次征集范圍之內(nèi)。
5、如遇相同(相近)宣傳語,以優(yōu)先提交者(電子郵件發(fā)送時間)為準。
6、應征作品字數(shù)原則上控制在20個字以內(nèi),同時需提供200字左右的方案說明。要闡述清楚作者創(chuàng)作思路、理念、宣傳語具體含義(或寓意)。
(二)城市形象標識(Logo)
1、能夠體現(xiàn)東營的歷史人文底蘊、自然景觀或城市時代精神。
2、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得與其他城市形象標識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冊。
3、Logo應彩色設計,圖案簡潔、富有個性、創(chuàng)意新穎、寓意貼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
4、圖形符號應用性強,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適合各類場合使用。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5、設計稿應附有文字說明,包括設計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和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
三、投稿方式
1、參與者應填寫《東營市城市形象宣傳語征集活動登記表》、《東營市城市形象標識(Logo)征集活動登記表》。登記表可登陸市文化和旅游局網(wǎng)站、文旅東營微信公眾號、文旅東營云平臺等進行下載,填寫完畢后,連同作品一起提交至指定電子郵箱dyslyfmzb@dy.shandong.cn。聯(lián)系電話:0546-8300386。
2、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檔、電子稿件和圖片,以附件形式發(fā)送。郵件標題為“東營市城市形象宣傳用語、形象標識應征作品”。所有來稿請注明真實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
3、征集時間:自即日起,到5月5日24時止。
四、作品評選
5月上旬至中旬,成立評審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選,分為初評、公眾投票、專家評審三個環(huán)節(jié)。
1、初評。遴選出20條宣傳用語、15件城市形象標識作為入圍作品。
2、公眾投票。5月7日起至5月14日,入圍作品在新聞網(wǎng)站和網(wǎng)絡平臺對外發(fā)布,并對入圍作品進行公眾投票。
3、專家評審。在初評和公眾投票的基礎上,由評審委員會對作品進行專業(yè)評審,5月20日前提出建議名單,報市領導審定。
五、采用及獎勵
1、為調(diào)動社會各界參與的積極性,擬對采用的作品進行獎勵。其中:城市形象宣傳語采用作品5萬元,城市形象標識(Logo)采用作品10萬元;入圍城市形象宣傳語、城市形象標識(Logo)各前10名作品,確定為優(yōu)秀獎,各給予3000元獎勵。
2、采用作品作者領取獎金后,其作品知識產(chǎn)權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入選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轉(zhuǎn)讓第三方。
3、在公布評選結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發(fā)布或者發(fā)表參評作品。
4、活動不收報名費,投稿人在參評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自理。
5、本活動解釋權歸中共東營市委宣傳部、東營市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下載:
附件1:東營市城市形象宣傳語征集活動登記表
附件2:東營市城市形象標識(LOGO)征集活動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