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學(以下簡稱“永定一中”)創(chuàng)辦于1913年,原為“永定縣立初級中學”、“福建省立永定高級中學”。1955年,學校正式定名為“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學”。2023年,適逢永定一中110周年校慶,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全校師生員工、海內外校友及社會各界人士開展校歌征集活動。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征集范圍
永定一中師生員工(含離退休教職工)、廣大校友,以及社會各界人士。
二、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三、作品要求
1.歌詞主題鮮明、立意高遠,能夠體現(xiàn)永定一中“勤、嚴、實、勇”的優(yōu)良校風,彰顯新時代“辦師生成長幸福的教育”的辦學理念,展現(xiàn)永定一中學生“特別有思想、特別守規(guī)則、特別肯努力”的精神風貌。
2.歌詞應簡潔凝練、語言優(yōu)美,朗朗上口、易于傳唱。篇幅以不超過100字為宜。
3.曲譜應具有較高的藝術表現(xiàn)力,節(jié)奏明快、催人奮進,富有激情和感染力。
4.可單獨提交歌詞或曲譜,曲譜可以簡譜或五線譜形式提交;亦可詞曲兼作,歌詞應填寫在相應音符的下方。
5.投稿作品可以是個人創(chuàng)作,也可以是集體創(chuàng)作。集體創(chuàng)作須注明團隊名稱,并列出所有作者姓名。
6.投稿作品須包含作品名稱、正文及釋文三部分。釋文部分應對作品主題、創(chuàng)作意圖及背景等作簡要說明。
7.投稿作品應當為原創(chuàng)、且未曾發(fā)表的作品,嚴禁抄襲。投稿人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權或其他任何知識產權或專有權利。凡涉及侵權行為,學校有權取消其參評資格,所有法律責任由投稿人負責。
四、遴選及獎勵
1.學校成立校歌評審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遴選出優(yōu)秀作品予以獎勵。
2.以作品為單位進行評審,歌詞和曲譜各設立三個獎勵等級:
(1)一等獎1名,獎金3000元。
(2)二等獎2名,獎金2000元。
(3)三等獎若干名,獎金1000元。
3.榮譽證書和獎金均以作品為單位進行核發(fā)。
五、相關說明
1.投稿作品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得背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投稿人(及其創(chuàng)作團隊)同意投稿作品的著作權和使用權無償歸永定一中所有,在評獎結束后永定一中有對投稿作品進行修改或使用的權利。
3.作品獲獎不作為校歌當然采用依據(jù)。
4.獲獎作品的作者為兩位或兩位以上的,由作者自行協(xié)商分配獎金,分配所涉的相關爭議與永定一中無關。
5.本啟事最終解釋權歸永定一中所有。
六、投稿方式
投稿人按要求填寫《永定一中校歌征集作品信息表》(以下簡稱《作品信息表》,詳見附件),作品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提交:
1.信函方式:將《作品信息表》投送到以下地址: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qū)鳳城街道龍崗巷23號(郵編:364100),收件人:永定一中黨委辦,電話:
2.網(wǎng)絡方式:將《作品信息表》電子稿件發(fā)送到以下電子郵箱fjydyzdb@163.com;郵件主題為:永定一中校歌征集+姓名+電話;
3.面投方式:校內師生可以將《作品信息表》直接交至永定一中黨委辦公室溫老師處。電話:
七、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賴老師:
溫老師:
通訊地址: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qū)鳳城街道龍崗巷23號永定一中黨委辦(郵編364100)
永定一中110周年校慶籌備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4月2日
附件1:永定一中校歌征集啟事
附件2:永定一中校歌征集作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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